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渝州路街道办事处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九龙坡区渝州路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渝州路街道人民调解案件和
典型案例补贴办法》的通知
渝街办发〔2022〕83号
各科室、各社区:
现将《渝州路街道人民调解案件和典型案例补贴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渝州路街道办事处
2022年6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渝州路街道人民调解案件和典型案例补贴办法
为适应新时期调解工作新要求,根据《九龙坡区人民调解案件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补贴范围
渝州路街道机关、社区调解的案件及报送的典型案例。
二、案件补贴标准
调解案件按口头纠纷、简易纠纷、一般纠纷、疑难纠纷、重大纠纷五类进行分类及补贴。
(一)口头纠纷案件。仅有2名当事人,简单易行,当场解决的纠纷案件。调解成功每件补贴30元。
(二)简易纠纷案件。仅有2名当事人,有一定行为履行内容的纠纷案件(财产给付金额在2万元及以下)。调解成功每件补贴60元。
(三)一般纠纷案件。纠纷情况一般,可能存在特殊情况或激化转化趋势,经调解成功化解隐患的纠纷案件。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当事人在2—10人(含10人)的纠纷案件;
2.调解协议达成的财产给付金额为2—10万元(含10万元)的纠纷案件。
调解成功每件补贴120元。
(四)疑难纠纷案件。涉及当事人众多、权利义务关系复杂、可能导致矛盾激化、群体性事件、越级上访或民事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当事人在10—20人(含20人)以下的纠纷案件;
2.调解协议达成的财产给付金额为10—50万元(含50万)的纠纷案件;
3.涉及征地拆迁的纠纷案件;
4.一般涉法涉诉纠纷案件;
5.其他疑难纠纷案件。
调解成功每件补贴200元。
(五)重大纠纷案件。涉及人数多、范围广,调解周期长、社会影响重大的,可能导致矛盾激化、群体性事件、越级上访或民事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的纠纷案件。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当事人为20人(不含20人)以上的纠纷案件;
2.调解协议达成的财产给付金额为50万元(不含50万元)以上的纠纷案件;
3.涉及较大环境污染或环境破坏的纠纷案件;
4.涉及跨市、县(市、区)的重大矛盾纠纷案件;
5.重大涉法涉诉的纠纷案件;
6.上级领导批示督办的矛盾纠纷案件;
7.其他范围广、影响重大的纠纷案件。
调解成功每件补贴300元。
三、人民调解案件卷宗认定标准
规范卷宗是指主要事实清楚、调解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调解文书统一规范的卷宗。
(一)规范化调解案件卷宗应具备的材料
1.卷宗封面;
2.卷内目录;
3.人民调解申请书或人民调解受理登记表;
4.当事人身份证明;
5.人民调解调查笔录和证据材料;
6.人民调解记录;
7.人民调解协议书或人民调解口头协议登记表;
8.人民调解回访记录;
9.卷宗情况说明;
10.封底。
如申请司法确认,卷宗内还应有司法确认相关材料。卷宗内材料必须按上述材料1至10的顺序装订。其中口头纠纷案件不需制作调解卷宗(有相应的纠纷调解登记表即可),简易纠纷调解卷宗可根据实际酌情减少相关资料,但第3项、第7项不得减少。
(二)调解卷宗制作要求
1.统一使用司法部印制的格式文书;
2.当事人身份明确,必须有联系电话;
3.调查笔录及相关证据要求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4.调解协议书权利义务具体,履行时间、地点、方式明确;
5.回访记录要记载协议履行情况、当事人对矛盾纠纷调解的意见和建议;
6.调解案件适用法律、法规正确;
7.所有文书签名、捺印、印章规范,无漏项。
四、案卷分类认定
每季度由人民调解员提交调解文书原件,交街道司法所初审,司法所初审后交区司法局审定案卷类型及数量。口头、简易、一般、疑难、重大纠纷案件均按区司法局认定的案件类型进行补贴。
五、典型案例的补贴与认定
人民调解典型案例由案情简介、调解过程、调解结果、案例点评几部分组成,字数在2500字左右。调解员将撰写的典型案例提交司法所审核合格后,逐级上报,被区司法局推荐上报的,按每篇200元予以补贴;被市司法局推荐上报的,按每篇500元予以补贴;被司法部采用的,按每篇1000元予以补贴。若同时符合多项条件的,按最高级标准补贴,不累计。
六、资金来源
由街道财政列支。
七、有关事项
本办法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原《重庆市九龙坡区渝州路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渝州路街道人民调解案件和典型案例补贴办法>的通知》(渝街办发〔2019〕107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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