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梁山街道2024年10月临困人员补贴公示
中梁山街道2024年10月临困人员补贴公示表
按照临时救助有关政策规定,根据本家庭(18人)申请,经街道办事处组织调查核实,集体评审,作出了审核意见。现公示如下,若有异议,请监督举报。举报电话: 023-61510977 。
一、 拟给予临时救助的家庭或人员
序号 |
申请人 (户主) |
给予临时救助理由 |
救助金额 |
1 |
陈* |
陈*,37岁,离异,与女儿叶*萱均为辖区低保人员,每月低保金1600元。户籍人口2人,实际居住人员2人。叶*萱因患神经母细胞瘤,2023年8月-2024年5月在医院治疗,共产生医疗费用401446.14元,其中医保报销132549.07元,惠民济困保报销7031.66元,自付261865.41元。因病导致生活困难,无钱承担医疗费用。 |
建议救助 40000元 |
2 |
王* |
王*,男,49岁,离异,其女儿王*倩今年大学毕业后暂未就业,户籍人口2人,实际居住人员2人,与女儿王*倩为辖区低保对象,每月低保金1600元。王*患有肝硬化病、特病等多种疾病,2023年10月27日-2024年9月27日门诊、住院等进行治疗,共产生医疗费23586.05元,其中医保报销5001.32元,无惠民济困保赔付(未达到起付金额),自付18584.73元。王*因病导致生活困难,无钱承担医疗费用。 |
建议救助 9500元 |
3 |
李*节 |
李*节,男,22岁,未婚,户籍人口3人,实际居住人员3人,与父亲李*勇系辖区低保人员,每月低保金700元。现就读于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大三,主要收入来源为低保金,无法支撑学习生活费用,现生活困难。 |
建议救助 2000元 |
4 |
梁*菲 |
梁*菲,女,19岁,未婚,无子女,户籍人口3人,实际居住人员1人,系辖区低保人员,每月低保金2530元。梁*菲现就读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大二,家庭主要收入来源为低保金,无法支撑学习生活费用,现生活困难。 |
建议救助 2000元 |
5 |
杨*婷 |
杨*婷,女,20岁,未婚,户籍人口4人,实际居住人员3人,与母亲刘*、妹妹黄*珺为辖区低保人员,每月低保金2279元。杨*婷现就读重庆商务职业学院,每年学费6250元,住宿费1000元,家庭主要收入来源为低保金,无法支撑学习生活费用,现生活困难。 |
建议救助 2000元 |
6 |
王*琴 |
王*琴,女,44岁,离异,女儿赵*颖16岁,均为康苑社区低保人员,每月低保金1600元。户籍人口2人,实际居住人员2人。王*琴因患有1、双侧肾输尿管结石伴有积水和感染2、子宫腺肌瘤,3、盆腔子宫内膜异位症4、慢性子宫颈炎,到2024年7月-8月重庆西区医院治疗,共产生医疗费用34725.69元,其中医保报销18995.61元,惠民济困保报销1267.76元,自付14462.32元。王*琴因病导致生活困难,无钱承担医疗费用。 |
建议救助4734元 |
7 |
李*林 |
李*林,男,62岁,未婚,无子女,户籍人口1人。李*林患有后循环缺血、腰椎退行性病变等多种疾病,2024年8月住院进行治疗,共产生医疗费10741.82元,其中医保报销8698.69元,无惠民济困保赔付(未达到起付线),自付2043.13元。李*林因病导致生活困难,无钱承担医疗费用。 |
建议救助1583元 |
8 |
王*曾 |
王*曾,男,28岁,未婚,无子女,户籍人口1人,实际居住人员1人。其父于2019年去世,母亲再婚,自己于2024年8月23日才刑满释放,无业无住处无收入来源,家庭困难。 |
建议救助 750元 |
9 |
刘*怡 |
刘*怡,女,19岁,未婚,户籍人口2人,实际居住人口1人,系辖区低保对象,每月低保金850元。刘*怡为重庆工程学院电子信息专业本科大二学生,其父亲刘*胜因故意伤害罪于2024年3月被判入狱,刘*怡因学导致生活困难。 |
建议救助 2000元 |
10 |
陈*铭 |
陈*铭,男,8岁,肢体一级残,户籍人口7人,实际居住人员1人,系辖区低保户,每月低保金890元。父亲陈*访(原半山一村社区低保户,2024年3月因入狱取消低保),离婚,陈*铭因患第四脑室髓母细胞瘤7月在医院门诊及住院治疗,共产生医疗费用17463.27元,其中医疗报销8075.54元,无惠民济困保赔付(未达到起付线),自费9387.73元。因父亲入狱,现在同二伯一起生活,由二伯陈*作为临时监护人。生病治疗费用造成生活困难。 |
建议救助2705元 |
11 |
赵*东 |
赵*东,男,56岁,离异,户籍人口1人,实际居住人口1人。因2022年9月29日强制隔离戒毒,于2024年9月28日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予以释放。现因无工作,无收入来源,造成生活困难 |
建议救助750元 |
12 |
周*于 |
周*于,男,55岁,未婚,无子女,户籍人口1人,实际居住人员1人,系辖区低保对象,每月低保金750元。周忠于6月、8月分别住院两次,患直肠癌、转移性肝癌,两次住院治疗,共产生医疗费用71023.02元,其中医保报销35418.43元,无惠民济困保赔付(未达到起付线),自费35604.59元。因治疗、化疗费昂贵,造成生活困难。 |
建议救助 13191元 |
13 |
易*全 |
易*全,男,49岁,离异,户籍人口2人,实际居住人口2人,系辖区低保户,每月低保金710元。易*全患尿毒症,2023年10月至2024年10月门诊、住院治疗,共产生医药费143549.28元,其中医保报销130503.99元,惠民济困无赔付(未达到起付线),自付13045.29元。育有一女易*雯,未婚,月工资约3000元,本人因病导致生活困难,无钱承担医疗费用。 |
建议救助 4168元 |
14 |
曹*凤 |
曹*凤,女,20岁,未婚,无子女,户籍人口3人,实际居住人员3人,与母亲黄*露伟辖区低保对象,每月低保金1640元。曹*凤因读大学无收入,家庭困难。 |
建议救助 2000元 |
二、拟不予临时救助的家庭或人员
序号 |
申请人 (户主) |
不予临时救助理由 |
1 |
李*禄 |
家庭财产超标 |
2 |
韩*民 |
家庭有自付能力 |
3 |
文* |
家庭有自付能力 |
4 |
雷*芳 |
家庭有自付能力 |
中梁山街道办事处 (盖章)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