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环境监测
第一节 监测队伍
1989年,区环境监测站编制14人,实有10人,均为技术人员。监测站设大气室、水室和站长室。辖区内21个大中型企业和部分行业主管部门建有环境监测站(室),有监测人员67人。对41个常规和非常规项目进行监测。1991年,区环境监测站有监测人员10人,其中工程师3人、助理工程师6人、技术员1人。对65个常规和非常规监测项目进行监测。
1996年,区环境监测站编制14人,其中高级工程师1人、工程师6人、助理工程师1人、技术员2人。下设监测一组、监测二组和站务室。监测常规和非常规项目70余个。
2001—2005年,区环境监测站有监测人员12人,其中高级工程师1人、工程师5人、助理工程师2人、技术员3人、公务员1人。监测项目77个,涉及水、气、声、微生物4大类。
第二节 监测设施
1989年,区投资32万元,新建监测业务用房450平方米,购置各种仪器、设备37台(件)。主要有气相色谱仪、紫外分光光度计、极谱仪、测汞仪、奥式气体分析仪、电导仪、动压平衡烟尘测试仪、静压平衡烟尘测试仪、光电烟色仪、精密声级计、监测车等。
1991—1995年,区投资50万元,购置仪器45台(件)和监测车1辆。主要仪器有分光光度计、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酸度计、SO2分析仪、DO测定仪、直读浓度数字式离子仪、气相色谱分析仪、奥式气体分析仪、噪声分析仪、烟尘测试仪、测氧仪、生物显微镜等。
1996—2000年,监测站有各种仪器设备147台(件),价值90余万元。其中万元以上大型仪器设备有原子吸收仪,气相色谱仪,751G-W紫外分光光度计,3011、3011H+自动烟尘烟气测试仪和监测车等10台(件)。
2001—2005年,区投资120万元,新增购置仪器28台(件)。主要仪器设备有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气相色谱仪、红外测油仪、紫外分光光度计、可见光分光光度计、浊度仪、溶解氧仪、生物显微镜、酸雨自动采样器、环境振动分析仪、噪声统计分析仪、电脑等。
第三节 监测项目
1982年,区环境监测站开展的监测项目有10余个。
1986—1996年,水监测项目有水温、色度、PH、电导率、悬浮物、硬度、DO、油分、甲醛、苯系列、硫化物、溶解氧、石油类、大肠菌群、氨氮等28项;空气监测项目有硫酸盐化速率、SO2、NOX、降尘、烟尘、TSP、SO42-、NO3-;噪声监测项目有道路交通噪声、功能区噪声、区域环境噪声普查。
1997—2000年,在水、气、噪声监测项目基础上,增加饮用水源水质监测。监测的项目有PH、总硬度、挥发酚、氟化物、氰化物、细菌总数、六价铬、金属铅、总大肠菌群、氨氮等14个常规项目。
2001—2005年,对空气质量、水质量、城市饮用水源和声环境共77个环境监测项目进行监测,范围涉及水、空气、声和微生物4大类。
第四节 监测设点
一、空气环境监测点设置
1989年,开展区域内空气常规项目例行监测。其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总悬浮微粒采样点5个,降尘测点6个,硫酸盐化速率测点1个。
1991—1995年,设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总悬浮微粒采样点3个,降尘测点3个,硫酸盐化速率测点4个,降水测点1个。
1996—1997年,增设碱片测点29个,降雨测点增至3个。
1998—2005年,设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总悬浮微粒测点2个。
二、水环境监测点设置
1989年,开展花溪河地面水质例行监测,布设堤坎、敬老院、石龙桥3个断面测点。
1991—1994年,在花溪河设长南桥、敬老院、石龙桥3个断面测点。
1995年起,因重庆市行政区划调整,花溪河地面水例行监测工作移交巴南区环保部门。1997年,对大溪河地面水进行例行监测,设汤家沱断面测点。
1997—2005年,对辖区内和尚山水厂水源水质进行常规项目监测。
1998—2005年,开展大溪河地面水质例行监测,设置弯河嘴、独善桥、万善桥3个断面测点。
三、声环境监测点设置
道路交通噪声监测点选在交通干线每两个路口之间。1989—1997年,设16个监测点,监测路段总长35.8公里。1998年,设17个监测点。1999—2005年,设8个监测点,监测路段总长13.65公里。
环境噪声普查监测网点1990年5月,开展区域环境噪声的普查监测工作。测点网格大小500米×500米,总数为92个,网格覆盖人口数24.98万人,覆盖面积18.5平方公里。1991—1995年,网格总数为115个,覆盖人口29.17万人,覆盖面积28.75平方公里,主要分布在杨家坪、谢家湾、石坪桥、石桥铺片区。1996—1998年,网格总数为114个。1999—2000年,网格总数为79个,覆盖人口27.72万人,覆盖面积19.75平方公里。2001—2005年,网格总数为42个,网格覆盖人口16.88万人,覆盖面积10.50平方公里。
功能区噪声监测1989—1990年,重庆市环境监测站在区设功能区噪声定期监测点1个。1991—2000年,设功能区噪声定期监测点3个。2001—2005年,设功能区噪声定期监测点2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