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投融资体制改革
1992年,成立九龙坡区建设投资公司。经营范围主要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中小企业发展融资、贷款、信托投资、发行或代理发行各种债券,为有关经济活动提供担保等。至1999年3月,区建设投资公司为解决中小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资金困难,通过金融、信贷、信托投资等,为企事业单位提供贷(借)款资金747万元,为交通建设筹集资金2200万元。其中发行交通债券100万元,为对口扶贫的县秀山县贷款1000万元。
2002年起,进一步改革投融资体制,加强财政资金投资管理。2003年6月,成立重庆渝隆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渝隆公司),确定为国有独资公司,主要为重大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筹资融资,对重点工程项目及资金、政府财政投入的经营性资产的经营实施管理。同年,渝隆公司成立董事会、监事会,开展信贷信用平台建设,建立《资金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办法》《财政基础工作管理办法》《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信贷资金投资管理办法。在信贷资金计划管理方面,按照适度负债、逐步实施原则;在财政风险控制范围内,分轻重缓急控制对外负债额度和资金使用。每年贷款额度和项目资金安排由区财经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区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实施。为确保政府信用的严肃性,设立偿债资金专户,将还本付息资金纳入预算安排。每年安排部分财政预算资金和预算外结余调剂资金注入偿债专户,确保偿债资金的有效归集和统筹使用。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决策—负债—执行—偿债—监督五大平台程序化管理。围绕区“三大战略”〔指中共重庆市九龙坡区委第九、十届实施“高新技术、城市化、都市农业”三大战略(“十五”和“十一五”期间);“十二五”开始实施“新型城市化、产业集群化、环境生态化”三大战略〕,与国家开发银行建立战略伙伴关系。同年,渝隆公司下属有重庆九龙园高新产业有限公司、重庆桃花溪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九龙坡区路桥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重庆龙九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重庆西彭园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重庆都市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及重庆旅游资源开发建设有限公司7家。
2004年,区政府会议决定撤销重庆都市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重庆旅游资源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九龙坡区路桥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但未注销法人实体,仍然继续工作。至2005年底,渝隆公司属下仍有重庆九龙园高新产业有限公司等7家公司。
2002—2005年,通过贷款、土地融资、项目融资等多种形式融资,为桃花溪综合治理、杨家坪步行商业区建设、“农转非”安置小区、花卉展示中心、华岩寺北大门改扩建、华福公路等27项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共筹集资金27.15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