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经济结构调整
1989—2005年,九龙坡区经济管理经历由传统的计划经济管理模式向市场经济管理转变,由微观管理向宏观管理转变,指令性计划基本取消,经济调控能力进一步增强。实行依法管理、服务管理。2005年,地区生产总值(GDP)突破270亿元,在2000年的基础上翻一番,2003—2005年连续3年位居全市区县第一。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占工业总产值比重达30%以上。第二产业完成增加值134.9亿元,比上年增长19.25%,其中工业增加值完成118.48亿元。第三产业完成增加值128.7亿元,比上年增长17.32%。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占全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从2000年的48.5%上升到2005年的62.3%。三次产业结构比从2000年的4.3∶51.4∶44.3调整为2005年的2.5∶49.9∶47.6。固定资产投资稳步增长。2005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26亿元,比2000年增长171.21%。
1998年,实施重点项目管理。1998—2005年,批准重点项目175个,总投资达318.35亿元。2000—2005年,引资额累计达137亿元,外商直接投资累计1.2亿美元。2005年,出口总值4.7亿美元(不含高新区)。全区登记注册个体工商户12712户,比1997年增长59.5%;登记注册各类企业6922户,其中私营企业5043户,比1997年增长2.73倍。至2005年,全区有中国驰名商标3件、重庆市著名商标27件,创中国名牌产品2个、重庆市名牌产品43个。
第一节 产业结构调整
“七五”计划末,九龙坡区三次产业结构比为7.5∶47.4∶45.1。“八五”计划期间,在工业内部提升机电、食品、轻工业比重,围绕市属以上大中型企业,配套生产一些专业性强、批量大、起点高的产品。
1989年,针对乡镇企业产业结构中重工业比重大于轻工业,产品结构层次低,粗加工、零部件加工、老产品、中低档产品多,知名度低,整机组装少,名优产品少,大多是附加值低、劳动密集型初级的产品状况,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对668个乡村集体企业产品、行业、产业结构的分析,采取以城市工业为依托,发展配套产业,淘汰21个产能落后企业,调整转产224个企业。
1990年,对130个乡镇集体企业采取关、停、并、转及租赁拍卖等形式进行整顿。乡镇企业打破长期形成的农村单一经济结构,发展成为农村经济主体。
1991年,把产业结构调整纳入“质量、品种、效益年”活动内容,以质量、品种、效益促进结构调整,并作为对各经济主管部门考核内容。
1995年,工业普查区属轻重工业比重为55.61∶44.39,工业内部结构形成以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为龙头,建材、机械、金属制品、橡胶工业为主的产业结构。至“八五”计划末,三次产业结构比为7∶53.8∶39.2。1996年起,大力发展汽车、摩托车及配套产业。
1998年,对生产处于劣势、交通口岸好、有商业开发价值的工业企业用地实施“退二进三”调整,即退出第二产业,进入第三产业。
1999年,贯彻国家产业政策,传统小砖厂、小水泥厂逐步淘汰,以汽车、摩托车及配件、橡胶、塑料加工、印刷包装等产业为发展重点。其中以汽车、摩托车及配件生产发展最为强劲,成为全区经济重要支柱产业。
2000年,引导企业将着力点和重点放在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上,扶优扶强,支持企业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工业结构调整从传统产业向优势产业和行业集中。隆鑫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重庆环松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等为代表的摩托车及零部件生产龙头企业迅速发展,形成有一定影响力的摩托车零部件生产基地。通过“九五”计划期间产业结构调整,三次产业结构比为4.3∶51.4∶44.3。
2001年,区委、区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工业重点企业发展的意见》,专设工业重点企业结构调整基金和财政贷款贴息。财政每年安排200万元作为结构调整基金,集中力量培育一批名牌产品和优势扩张型企业。区科技三项资金每年至少50%用于重点企业技术开发、推动企业技术进步、培育拳头产品、壮大支柱产业。同年起,区政府每年确定扶持一批重点企业,当年确定重点企业22家,并在区属规模以上企业中开展10强工业企业评选,推动重点企业发展。
2004年起,每年推出10个工业重点项目带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当年有9家企业的9个项目共获200万元结构调整基金补贴。在重庆市公布的全市66户重点增长企业中,九龙坡区由2002年的1家增至7家。
“十五”计划期间,区委、区政府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实施城市化战略、高新技术战略和都市农业战略,以加快旧城改造和新区开发为重点,推动第三产业发展。建成杨家坪步行商业区,引进一批国内外知名商业企业入驻,促进第三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
2005年,三次产业结构比为2.5∶49.9∶47.6。与“八五”计划末相比,第一产业所占比重下降4.5个百分点,第二产业下降3.9个百分点,第三产业上升8.4个百分点。第二、三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49.6%、50.4%,对全区经济增长拉动力分别为7.8个百分点、8个百分点。
第二节 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1989年,全区城乡个体工业企业实现工业总产值6424万元。私营商业和个体有证商业实现商业零售总额4075万元。有个体工商户6071户,从业人员1.13万人。
1991年,全区有“三资”企业2家。1992年,九龙坡区列为市外经委放权的6个区县之一。年末,全区有“三资”企业27家,比上年增加25家。1993年11月,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全区非公有制经济进入较快发展时期,对兴办非公有制企业实行优惠政策,鼓励发展个体、私营、外资经济。
1995年,据工业普查资料显示,全区非公有制工业企业2284家(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40家),占全区工业企业总数66.32%;非公有制工业总产值达21.91亿元,占全区工业总产值的13.24%,从业人员2.65万人。
1997年,全区实际经营的个体工商户7193户(不含高新区)、私营企业1190户,私营企业注册资本27.29亿元。1998年,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决定》放宽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投资行业限制,允许个体经济、私营企业以兼并、购买、投资参股等形式参与国有、集体企业改组、改造。当年,全区登记注册个体工商户9546户,注册资本9542万元;登记注册私营企业1652户,注册资本37.93亿元。
2001年,非公有制经济实现增加值61.49亿元,占全区GDP51.7%。2002年,有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114家,注册资本12.44亿美元。
2004年,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资料显示,辖区内有法人单位的私营企业2766家,占全区企业法人单位43.1%;港、澳、台商投资企业45家;外商投资企业71家;个体经营户43381户,从业人员11.71万人。第三产业从事批发和零售业的个体经营户有25011户,占全区个体经营户的57.6%;从事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的个体经营户5331户,占全区个体经营户的12.3%;从事住宿和餐饮业的4432户,占全区个体经营户的10.2%。在233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非公有制企业118家,占50.6%,比2001年增加44家;非公有制工业总产值79.15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产值的25.6%,比2001年增加8.94亿元,增长12.73%。
2005年,全区有证个体工商户18096户(其中高新区6624户),从业人员45660人(其中高新区20320人)。有私营企业12888家(其中高新区8444家)。非公有制经济实现增加值168.58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由2004年的61%上升到6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