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自然资源
第一节土地资源
1995年3月,重庆市行政区划调整前,辖区面积为201.72平方公里。1995年3月,重庆市行政区划调整后,辖区总面积为431.86平方公里。
表2-1
九龙坡区部分年份城市土地资源情况统计表
单位:平方公里
|
年份 |
面积 |
分布情况 | |||||||
|
工业 |
比例(%) |
商业 |
比例(%) |
住宅 |
比例(%) |
交通绿化 |
比例(%) | ||
|
1989 |
31.84 |
21.08 |
66.2 |
2.05 |
6.4 |
6 |
18.9 |
2.71 |
8.5 |
|
1995 |
23.22 |
13.64 |
58.8 |
2.17 |
9.3 |
3.42 |
14.7 |
3.99 |
17.2 |
|
2000 |
34.31 |
13.81 |
40.2 |
2.4 |
7 |
9.84 |
28.7 |
8.26 |
24.1 |
|
2005 |
60.83 |
17.62 |
29 |
6.51 |
10.7 |
17.86 |
29.3 |
18.84 |
31 |
表2-2
九龙坡区部分年份农村土地资源情况统计表
单位:平方公里
|
年份 |
面积 |
分布情况 | |||||
|
耕地 |
林地 |
牧草地 |
园地 |
其他农用地 |
未利用地 | ||
|
1989 |
132.22 |
63.13 |
26.06 |
2.14 |
1.82 |
10.26 |
28.81 |
|
1995 |
383.47 |
188.79 |
39.71 |
0.17 |
22.52 |
81.54 |
50.74 |
|
2000 |
381.88 |
187.28 |
39.96 |
0.17 |
24.56 |
80.61 |
49.3 |
|
2005 |
371 |
164.85 |
60.81 |
— |
78.37 |
52.52 |
14.45 |
第二节 矿产资源
一、主要矿产资源
全区地质构造由北向东展布的不对称隔挡式褶皱组成,出露地层有第四系(Q)、侏罗系(J)和三叠系(T)。矿产资源严格受地层控制,系沉积型矿产。主要有煤、石灰岩、页岩、砂岩、矿泉水和地热。其中煤、石灰岩附存于中梁山背斜轴部,矿泉水附存于中梁山背斜两翼,地热附存于中梁山背斜西翼和缙云山背斜东翼,页岩、砂岩附存于中梁山以西、缙云山以东向斜腹部。
二、矿产资源储量
主要矿产地12处。其中煤矿有中梁山煤电气公司南井田和北井田2处,主要分布于中梁山背斜轴部的白市驿镇和华岩镇。南井田为中型矿床,储量6122万吨;北井田为小型矿床,储量4747万吨。南北井田共探明储量10869万吨,保有储量4762万吨。石灰岩矿床5处,基础储量30530.5万吨,资源量7亿吨,主要分布于中梁山背斜两翼。其中陶家镇树立矿段以熔剂用灰岩和水泥用灰岩为主,熔剂用灰岩基础储量5553万吨,水泥用灰岩基础储量14818.9万吨,合计20371.9万吨,为大型矿床;含谷镇崇净矿段基础储量634.8万吨,为小型矿床;白市驿镇新店矿段基础储量1125.2万吨,为小型矿床;石板镇天池矿段基础储量2398.6万吨,为中型矿床。华岩镇中梁山云峰矿段基础储量约6000万吨,为中型矿床。关闭的167家采石场基础储量约7125.2万吨。矿泉水1处,即中梁山矿泉水,分布于中梁山背斜两翼,流量80~100立方米/日,储量约50万立方米。地热较为丰富,已探明开采的有天赐温泉地热和海兰云天温泉地热2处,分布于中梁山背斜西翼的白市驿镇和缙云山背斜东翼的金凤镇。天赐温泉地热水温57℃,流量大于1000立方米/日,储量3600万立方米;海兰云天温泉地热水温48℃,流量约1000立方米/日,储量1100万立方米。页岩1处,主要分布于中梁山背斜西翼的白市驿镇、含谷镇、金凤镇3镇交界处,保有储量165万立方米。砂岩1处,主要分布于中梁山背斜西翼和缙云山背斜东翼,包括建筑用砂岩和水泥配料用砂岩,保有储量110万立方米。
表2-3
九龙坡区矿产资源情况统计表
|
矿种 |
储量 |
分布 |
可开采量 |
开采现状 |
|
煤 |
10869万吨 |
中梁山背斜轴部 |
4762万吨 |
41万吨/年 |
|
石灰岩 |
7亿吨 |
中梁山背斜两翼 |
23405.3万吨 |
953万吨/年 |
|
页岩 |
165万立方米 |
中梁山背斜西翼 |
165万立方米 |
129万吨/年 |
|
砂岩 |
110万立方米 |
中梁山以西、缙云山以东向斜腹部 |
110万立方米 |
9.42万立方米/年 |
|
矿泉水 |
50万立方米 |
中梁山背斜两翼 |
50万立方米 |
80~100立方米/日 |
|
地热 |
4700万立方米 |
中梁山背斜西翼和缙云山背斜东翼 |
4700万立方米 |
2000立方米/日 |
第三节 水资源
一、水资源概况
辖区在全国、重庆市水资源分区中被分在长江上游干流北岸盆地区和嘉陵江水系河口丘陵区。具体分为3个小区,即九华石区(以下简称Ⅰ区)流域面积121.42平方公里,其内的桃花溪和磨滩河直接汇入长江;大溪河流域区(以下简称Ⅱ区)面积174.27平方公里,其内的全区最大次级河流大溪河直接汇入长江;梁滩河流域区(以下简称Ⅲ区)面积136.17平方公里,其内的梁滩河在区外直接汇入嘉陵江。
区境地处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区中的四川盆地南部长江河谷区,平均年降水量为1088.8毫米。由于受地形、地貌差异及长江河谷影响,出现垂直气温及降雨差异。年际变化大,周期性明显,最大年降水量1518.7毫米,最小年降水量644.3毫米;年内分配不均,5~10月降雨量占全年的70%~80%,而11月至次年4月仅占全年的20%左右;长江河谷区降水量小于中梁山背斜地区。水面蒸发年平均蒸发量658.8毫米,陆面平均年蒸发量683.2毫米。4~9月蒸发量占全年的70%以上,尤其是7~8月蒸发量更大。
二、地表水资源量
全区年平均地表径流量16839万立方米,平均每平方公里产水38万立方米。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11643万立方米。
表2-4
九龙坡区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情况统计表
单位:万立方米
|
项目 流域分区 |
径流利用系数 |
水资源可利用量 | ||||
|
50% |
75% |
95% |
50% |
75% |
95% | |
|
I |
0.31 |
0.36 |
0.45 |
1053 |
868 |
625 |
|
II |
0.31 |
0.36 |
0.45 |
2131 |
1756 |
1263 |
|
III |
0.31 |
0.36 |
0.45 |
1652 |
1356 |
939 |
|
全区 |
0.31 |
0.36 |
0.45 |
4836 |
3980 |
2827 |
三、地下水资源量
全区地下水储量为1619.87万立方米/年,占全区年平均地表水资源的9.62%。从地域分配上,Ⅰ区储量303.3万立方米,占总储量的18.7%;Ⅱ区储量681.06万立方米,占总储量的42%;Ⅲ区储量635.51万立方米,占总储量的39.3%。经估算地下水可用总量为1052.91万立方米。其中Ⅰ区197.14万立方米,占总量的18.8%;Ⅱ区442.69万立方米,占总量的42%;Ⅲ区413.08万立方米,占总量的39.2%。
表2-5
九龙坡区地下水资源可利用量情况统计表
|
项目 流域分区 |
幅员面积(平方公里) |
地下水资源可利用量(万立方米) | ||||
|
合计 |
中低山 |
丘陵 |
合计 |
中低山 |
丘陵 | |
|
全区 |
431.86 |
67.8 |
364.06 |
1052.91 |
894.47 |
158.44 |
|
I |
121.42 |
11.4 |
110.02 |
197.14 |
161.49 |
35.65 |
|
II |
174.27 |
26.6 |
147.67 |
442.69 |
371.68 |
71.01 |
|
III |
136.17 |
29.8 |
106.37 |
413.08 |
361.3 |
51.78 |
四、过境水资源量
全区过境水资源量丰富,仅区内长江过境长度30公里,年平均径流量2775.5亿立方米。年平均总过境水量为2775.57亿立方米。2005年,以长江为水源的提水工程共44处(其中农业工程28处),年提水量54591.65万立方米。
五、水资源总量
辖区属单一的山丘地形,地下水资源量(浅层)一般都汇入河槽。地表径流中包括浅层地下水,因而水资源总量为地表径流量与当年已利用过境水量之和。2005年为71430.65万立方米。
表2-6
九龙坡区水资源情况统计表
|
水资源名称 |
江河 |
流长(公里) |
总量(亿立方米) |
水质等级 |
利用现状(万立方米) |
利用率(%) |
|
地上水资源 |
长江 |
30 |
2775.5 |
Ⅲ |
54591.65 |
0.2 |
|
桃花溪 |
15.79 |
0.13 |
Ⅳ |
— |
— | |
|
磨滩河 |
14.15 |
0.28 |
Ⅳ |
— |
— | |
|
大溪河 |
22.35 |
0.7 |
Ⅳ |
— |
— | |
|
梁滩河 |
21.4 |
2.08 |
Ⅳ |
— |
— | |
|
水库 |
— |
0.27 |
Ⅲ |
1645 |
61 | |
|
池塘 |
— |
0.14 |
Ⅳ |
950 |
67 | |
|
地下水资源 |
— |
0.11 |
— |
116 |
11 | |
|
合计 |
29.21 |
— |
57302.65 |
— | ||
第四节 植物资源
辖区地处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川东平行岭谷植被小区,地形复杂,人口密度大。原生植被多被次生针叶林代替,物种丰富度较低。有植物210科530属860种,其中蕨类植物9科14种、裸子植物5科8种、被子植物门双子叶植物纲35科93种、单子叶植物纲5科19种。有苏铁、银杏、水杉、胡桃、金荞麦、莲、楠木、樟、喜树、绞股蓝10种国家保护珍稀濒危植物。2005年,全区森林面积6080.8公顷,其中针叶林2807.9公顷、针阔混交林44.6公顷、阔叶林944公顷、竹林1331.6公顷、经济林952.7公顷。全区活立木蓄积17.3万立方米,森林覆盖度率14.1%。
自然植被由常绿阔叶林、针阔混交林和竹林组成。人工植被有森林植被和栽培植被两大类型,主要由马尾松、柏木林和竹林等组成。森林植被有以香樟、细叶冬青、钩脊为主的常绿阔叶林,以马尾松、杜鹃、铁芒萁为主的马尾松林,以柏木、黄荆、白茅为主的柏木林等。栽培植被包括四旁植被和农作物植被。四旁植被常见的树种有桉树、黄葛树、千丈、楠木、杨树、泡桐、香樟、构树、梧桐、柳树、枫杨、刺槐、女贞等,灌木有黄荆、马桑、铁篱笆、白荆条等,草本有南天竺、白茅根、蜈蚣草等。
全区植物按其主要经济用途分为用材树种、园林植物、药用植物、经济林木、粮食作物、短期经济作物,其中用材树种主要有马尾松、桉树、香樟、梧桐、柏木等18种;园林植物主要有翠云草、苏铁、鸡冠花、山茶花、银杏、雪松、水杉、罗汉松、侧柏等282种;药用植物主要有天葵、淡竹兰、半夏、香附子、杜仲、夏枯草、何首乌、川栋、黄柏等40种;经济林木主要有柑、橘、枇杷、桃、花椒、李等;粮食作物主要有水稻、小麦、高粱、玉米、甘薯、豌豆、胡豆等;短期经济作物主要有油菜、辣椒、西瓜等。
第五节 动物资源
1989年,区内野生动物有野兔、野鸡、黄鼠狼、蛇类、麻雀、画眉等20余种。重庆动物园饲养动物159种707只(尾)。1998年,在白市驿镇三多桥村建立白鹭自然保护区。2005年,区内有野生动物白鹭、夜鹭、池鹭、岩鸡、野猪、泥猪、獐子、松鼠、竹鸡、杜鹃、斑鸠、蛇类、燕子等30余种,其中白鹭、夜鹭、池鹭等主要分布于白市驿镇三多桥村白鹭自然保护区内,约1.5万只;野兔、野猪、獐子、松鼠、岩鸡、竹鸡、斑鸠、画眉、杜鹃、黄鼠狼等主要分布于缙云山、中梁山林区;蛇类、麻雀、燕子等遍布于辖区内。辖区内驯养动物主要为猪和牛,其次为羊、家禽和特种动物等。重庆动物园饲养动物167种4463只(尾),其中两爬类3种23只、鸟类80种1966只、哺乳类52种182只、观赏鱼类32种2292尾。展出的野生动物中,有大熊猫、东北虎、金丝猴等珍稀保护动物。其中,国家一、二级动物41种,附录一级动物18种,附录二级动物24种。是年,新增紫蓝金刚鹦鹉、红嘴鵎鵼、犀鸟、红嘴鸥等8种鸟类,新增如东北虎、白犀牛、灰大袋鼠、荷兰矮马、剑羚、白唇鹿、猩猩、松鼠猴等哺乳类动物13种。
第六节 资源开发利用管理
一、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管理
1989年初,清理各乡(镇)自1981年以来各项非农业用地,制止和纠正个别地方发展乡镇企业随意占用土地。共补办乡镇企业用地手续180余宗,面积60余公顷,罚款36万元。同年起,对辖区内宜垦荒山、荒坡和在生产过程中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破坏的土地,采取生物措施和工程措施,将其开垦或复垦整理为农用耕地。1989年4月至1992年12月,按照全国农业区划委员会颁布《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要求,以农业合作社为调查单元,开展土地利用现状调查,首次查清不同所有制权属单位利用各类土地面积情况。在对全区土地环境质量、土地人口承载力、土地资源潜力等8大专题研究基础上,以土地详查数据为基础,进行各部门、各行业用地需求预测,制定全区土地利用宏观控制目标与土地资源配置方案。以1990年为规划基期年、1991—2000年为规划期、2001—2020年为展望期,编制完成第一轮《九龙坡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1996年,针对上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没有提出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指标、建设用地指标偏大等问题,将原绝大部分分布于城市规划区内的蔬菜基地移到西彭、白市驿、金凤、走马等地势平坦、土地肥沃地区,东部地区的华岩镇保留少许蔬菜基地,使其与城市规划协调一致。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指导下,制定土地开发复垦规划、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和蔬菜基地保护规划以及耕地保护措施。区政府与各镇政府签订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书,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行为。各镇均在场口或交通要道处竖立基本农田保护标示牌。
2000—2005年,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和耕地保护行政区域首长责任制,依法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严格控制将耕地转为非耕地。凡建设项目占用土地,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都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确定的农用地转用指标要求(城市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用的,应符合城市规划)。区政府按照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耕地补充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分批次上报市政府批准。非农业建设项目经批准占用耕地的,使用单位应负责开垦与所占耕地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或者缴纳耕地开垦费,并缴纳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和水土保持费。乡镇企事业用地,凡一次性占用土地超过0.5公顷的,应报市政府批准。
2005年,开展新一轮《九龙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至同年末,全区累计投入资金373.9万元,开发复垦整理农用地508.9公顷(其中耕地225.3公顷)。
二、矿产资源管理
1989年5月,成立区矿产资源管理办公室(简称矿管办,设在区计经委),配备专管人员2名。11月起,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12月,各街、乡(镇)设专兼职矿产监察员,负责矿产资源日常管理、监督、统计工作。1998年11月起,实行矿产开采许可制度。
2001年9月,矿管办划归区国土资源局,改名为地矿科,配备专管人员4人。2002年,进行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规定矿山企业在规定时限内进行占用储量登记。同年,区政府决定关闭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安全生产条件差的作坊式矿山企业,共关闭106家采(矿)石场。2003年,实施矿山资源储量动态管理。矿山企业上年末申报下年度的动用储量,矿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执行,年末核销申报数量。2004年6月起,对新设立的采矿权登记实行招标、拍卖、挂牌有偿出让,实现全区矿产资源的有偿开发利用。
三、水资源开发利用管理
1990年起,实施取水许可制度,水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取水工作实施统一规划、统一调度、统一管理,严格取水地点、取水量、取水方式、取水用途及排水地点。严禁在饮水资源保护区内产生新污染源。同年,九龙坡区列为全市征收水资源费试点区,并成立九龙坡区水政水资源管理办公室,制发《九龙坡区实施取水许可证制度暂行办法》等5个规范性文件,开始对工业企业用水征收水资源费,共征收25万元。
1993年,贯彻《四川省取水许可证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实行统一的水资源费征收,对水资源费征收标准作出统一规定,按取水类别和水资源实行不同征收标准。1994年,正式实施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制度。全区共有取水户38户,总取水量为50668万立方米,其中工业47526万立方米、生活3142万立方米。共征收水资源费82万元。
1995年,有各类水利工程1893处,其中蓄水工程1767处(水库32座)、提水工程88处、引水工程38处。设计供水能力5453.17万立方米,实际供水2315.11万立方米,其中农业供水2216.11万立方米、工业供水50万立方米、城镇生活供水49万立方米。1998年,区内大中型取水户交市级管理,取水许可证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发放并征收水资源费。区级审批发放取水证52户,取水量49672万立方米,征收水资源费8.77万元。
1999年,成立九龙坡区水政监察大队,负责依法保护水资源工作。贯彻《重庆市取水许可证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区境内利用水利工程或机械提水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和地下取水的单位或个人实行取水许可证制度。年核准取用地表水1000万立方米以上、地下水200万立方米以上、水力(火力)发电总装机容量2.5万千瓦以上(均含本数)和大中型水库的取水,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发放取水许可证;其他取水由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发放取水许可证。
2000年起,对污染严重的桃花溪进行综合治理。至2005年,投入综合治理经费3.55亿元,基本完成主河道污水截流及河道沿线垃圾场封闭等第一阶段整治目标。在有条件的河道两岸各20米控制线内完成绿化及景观建设,并启动第二阶段整治工程。
2003年,全区年审发放取水许可证56户,总取水量537万立方米,征收水资源费13万元。2004年,按照重庆市新修订的《管理办法》和调整后的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将工业用水、生活用水、其他取水的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统一为一般取水。全年年审发放取水许可证56户,征收水资源费15万元。
2005年,有各类水利工程1805处,其中水库33座、山坪塘1456处、提灌站244处、石河堰63处、引水渠9处。设计供水能力4830万立方米,实际供水2840万立方米。农业灌溉工程9处,灌溉面积4000公顷。同年,审核发放取水许可证49户,征收水资源费23.41万元。
四、动植物资源开发利用管理
1989年,全面落实农村集体山林、个人林木、国有林场林木林地林权制度,发放林权证1222个。实行“一定五年”限额采伐制度,制止乱砍滥伐。实施封山育林,至2005年,累计封山育林3333.33公顷。1989—1992年,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其中区级机关干部参加义务植树活动3295人次,植树16580株。1993—1998年,实施长江中上游防护林工程,新造林1266.66公顷,其中疏林补植200公顷、退耕还林466.67公顷、未成林造林地补植133.33公顷、低效林改造333.33公顷、难利用地造林133.33公顷。1997年起,8株国家二类保护植物红豆树和其他大树、古树实行登记造册和挂牌保护。从事野生动植物保护和开发利用的单位和个人,需依法办理野生动物猎捕、驯养繁殖、野生植物采集、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经营利用、运输以及进出口审批手续。1998年,在白市驿镇三多桥村建立白鹭自然保护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