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龙坡区大事记选录范围和标准参考
九龙坡区大事记重点记录辖区内涉及经济、政治、法治、文化、社会、民生、生态、科技、军事、交流等方向的大事要事及具有重复留存价值意义的资料,一般应按“六何要素”(何时、何地、何人、何事、何因、何果)的基本要求进行简明记述。
一、重要活动
(一)副部级及以上领导(含离退休)来区调研考察、参加会议活动等。
(二)中央部委内设机构、央企和其他重要机构来区调研考察、参加会议活动等。
(三)承办的市级及以上重要活动。
(四)首届举办或创新性、首创性的活动。
(五)开展的重要涉外活动。
(六)其他影响力大、规模大的活动。
二、重要会议
(一)区党代会、区党代表会、区委全委会。
(二)区人代会。
(三)区政府全体会。
(四)区政协全体会。
(五)区纪委全委会。
(六)注册地在九龙坡区的市级及以上学会协会等会员(代表)大会。
(七)区群团部门代表大会。
(八)其他区委区政府召开的重要会议,如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重要会议精神的会议,规格、层次、影响力较大的其他会议。
三、重要发展
(一)经济社会等方面发展中重要事项。
(二)重要时点核心数据及比较。
四、重要机构
处级及以上单位设立、更名、撤销、合并、隶属关系变化、职能范围变化等。
五、重要人事任免
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区政协主要领导人调整。
六、重要表彰荣誉
(一)本区单位和个人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机关表彰、奖励、表扬等情况。
(二)本区知名英雄、模范的主要事迹及其活动情况。
(三)本区单位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机关命名、示范等情况。
七、重要项目
市级重点项目和国家级项目签约、立项、开工、关键工程节点(如隧道贯通、桥梁合龙、工程主体封顶、控制性工程完工、分期工程完工等)、竣工(含交通类项目通车、房屋类项目入住、其他类项目投用等)等情况。
八、重要文件
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区政协的重要决定、决议、规划以及发布的重要文件。
九、重要探索创新
(一)本区工作纳入市级及以上试点。
(二)本区工作“首次”开展或取得市域及更大范围的“第一”“唯一”等成绩。
十、重要宣传交流
(一)《人民日报》《人民日报海外版》《新华每日电讯》《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头版刊发、《新闻联播》报道、《求是》杂志刊发本区有关情况。
(二)本区工作在全国会议上作经验交流的情况。
(三)本区工作作为国家部委优秀案例、简报刊载等情况。
十一、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事故、极端天气和自然灾害
(一)较大突发事件、重大突发事件、特别重大突发事件。
(二)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
(三)本区在一定时间内出现的历史上罕见的,发生概率小、造成的社会影响大的气象事件,例如极端高温、极端低温、极端干旱、极端降水等事件。
十二、其他重要事件或具有记述留存价值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