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九龙坡区地方志编纂中心关于进一步做好地方志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地方志是传承中华文明、发掘历史智慧的重要载体。近年来,全区地方志工作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地方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重庆市地方志工作办法》,以地方志百部丛书编纂和年鉴编修为抓手,统筹推进全区地方志事业取得新成效。但对照新时代地方志工作的使命任务,还存在工作队伍不专业、稿件质量不过关、志书编修不及时、资源利用不充分等问题。为进一步做好全区地方志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深化思想认识
地方志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地方志编纂工作。2014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博物馆考察时强调,要高度重视修史修志。2017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要求做好地方史志编纂工作、正确反映中华民族文明史。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地方志存史、资政、育人的重要作用,站在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坚定文化自信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做好地方志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二、加强组织领导
修志是“守土者之责”。各部门各单位要注意将地方志工作纳入本部门、本单位议事日程、规划计划、项目清单,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员,将地方志工作经费纳入预算,保障必要的工作条件。注意吸纳熟悉地情、具有一定专业知识、热心地方志工作的各方人员作为兼职地方志工作人员,壮大地方志工作力量。
三、营造良好氛围
要充分用好传统媒体和新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宣传党和国家对地方志工作的重视支持,宣传地方志工作的法规制度和政策要求,宣传地方志工作的光荣传统和地位作用,把地方志知识作为文化宣传、科普教育、社区学校教学等方面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对地方志工作的知晓度、认可度,凝聚做好地方志工作的社会共识。
四、注重资料收集
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大事记收集整理机制,按月、按季、按年收集、记录好本单位、本系统、本区域发生的大事、要事、新事,为志书编纂、年鉴编修积累好素材。注重挖掘、收集、整理散落在民间的史实资料。鼓励有条件的村、企业、单位开展村志、企业志、单位志编修。
五、抓好重点攻坚
编纂地方志百部丛书是全区地方志事业发展的标志性工程,已持续推进12年。对地方志百部丛书工作进度滞后的28个部门、镇街“一对一”进行指导,根据具体情况分别采取加快审核进度、加强业务指导、协助落实编撰人员等措施,列出时间表、任务书、路线图,定期督促编修进度,力争在2025年前全面完成。
六、强化资源利用
探索编纂志鉴简本、地情概览、专题资料等“轻读物”,开展方志文化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军营等活动,鼓励有条件的镇(街)、村(社区)建设镇(街)史馆、村(社区)史馆,支持有条件的图书馆(室)、农家书屋、“职工之家”等设立“方志图书角”,推动地方志成果转化利用。
七、推进数字化建设
运用“互联网+地方志”方式,建立地方志数据库和地情信息网络体系。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利用新型媒介和传播载体,发展和丰富网络方志文化内容,推动地方志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加强对不同载体的地方文献收(征)集、保护和开发利用,面向社会提供公共文化服务。
重庆市九龙坡区地方志编纂中心
2024年2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