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地方志办公室关于地方志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地方志工作条例》《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国办发〔2015〕64号)、《全国地方志信息化发展规划(2015—2020年)》(中指组字〔2016〕7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促进新时代地方志事业发展的意见》(渝府办发〔2020〕80号)精神,进一步加快全市地方志信息化发展步伐,提高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水平,促进地方志事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地方志“存史、资治、教化”的功能作用,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现就加快推进全市地方志信息化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以应用需求为导向,以融合创新为动力,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为支撑,按照分级协同、共建共享的工作思路,全面推进全市地方志信息化建设,更好地发挥地方志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人民文化自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加强党对地方志工作的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地情资料数据库和新媒体传播平台等网络宣传阵地的作用,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讲好重庆故事,服务群众文化需要,坚守意识形态阵地。
(二)坚持统一规划。按照统筹规划、科学设计、统一标准的要求,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出发,着力打基础、利长远,推进集约化、一体化建设。运用统一标准和规范体系,防止出现市、区县地方志部门信息化建设自成体系、重复建设和低水平应用等问题。
(三)坚持资源共享。按照共建共享共用的要求,全市地方志工作机构共同建设和维护重庆市地方志办公室门户网站、地情资料数据库、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加强对全市志鉴成果、地情资料收(征)集和系统性整理,开展数字化加工、入库,做到资料全面、分类科学、查找方便,实现地方志信息资源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四)坚持服务中心。紧扣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紧扣各级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打造高质量公共文化产品,提供高水平公共文化服务,增强人民文化自信。
(五)坚持安全运行。加强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建设,确保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信息系统安全运行;确保发布地情信息准确可靠,符合国家安全保密等法律法规要求,切实防范、控制和化解信息化建设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
三、总体目标
建设和维护好“一网(重庆市地方志办公室门户网站,也即“重庆市地情网”)一库(重庆市全文地情资料数据库)一号(重庆地方志微信公众号)”为主要内容的地方志信息平台体系,提高地方志文化的影响力,更好地发挥地方志“存史、资治、教化”的功能作用。
四、主要任务
(一)加快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成集地方志信息发布、地情资料查询、业务工作指导、地方志理论研究于一体的重庆市地方志办公室综合门户网站,开设区县栏目,各区县(自治县)可充分依托这一门户网站信息平台展示地情资料和工作情况。
建成全市统一的地方志信息资源全文数据库,逐步完成全市各级地方志部门的志鉴成果、地情资料的收(征)集和数字化加工、入库和开发利用,提供地情检索和数据分析服务,形成全市统一的数字方志库。各级地方志机构要加大工作力度,对本部门现有数据库资源作进一步扩充完善。逐步实现修志编鉴的数字化、网络化,构建多渠道、多元化、全方位的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
借助重庆地方志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新媒体传播平台宣传地方志,宣传重庆历史文化,让地方志资源真正立起来、活起来、用起来。
推动地方志信息化标准建设。以全国地方志信息化建设资源管理标准、技术标准、建设规范和操作指南等为基础,结合重庆实际,建立健全我市地方志信息化标准体系。
(二)加强信息数据资源的采集、保护工作。信息数字化资源建设是信息化建设的关键和基础。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要在现有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采集渠道,丰富信息来源。全面收集反映本行政区域各个历史时期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旧志旧鉴、图书杂志、音频视频、地图照片、家谱等地情资源。特别要注重新出版的志书、年鉴电子版(包括PDF和WORD文档)采集,包括封面、目录、彩页、正文等,确保电子版的完整性。各区县地方志工作机构应在出版后2个月内报送电子数据U盘或其他介质至重庆市地方志办公室信息处,建立健全地情资料采集制度化、常态化机制。
(三)加快地情资料数字化工作。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应尽快分批将各类存量纸质地情资料进行数字化加工和入库、上网。新出版的志书、年鉴和地情书籍要收集完整的电子文档,并全部入库。加快全市信息化平台建设,形成全市信息互通,做到资源共享。
(四)加大地方志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要创新工作理念,在坚定地方志文化自信,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服务党委政府决策,围绕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围绕提高文化自信、服务人民群众文化需要上狠下功夫,深入发掘地方志资源,积极提升地方志成果开发利用水平,不断扩大地方志的社会影响力。通过开展地方志成果展,制作纪录片、动画片、微电影,举办论坛、讲座、学术沙龙等多种形式广泛进行地情宣传和历史文化传播,推动方志文化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军营。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市各级地方志工作部门要高度重视信息化建设,将地方志信息化建设纳入工作目标,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定期检查,按时推进落实。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及时解决信息化建设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信息化建设各项任务的完成。
进一步强化重庆市地方志办公室对全市地方志信息化建设的业务指导和监督职责,建立健全相关政策和规章制度,定期开展工作情况的检查指导,督促区县网站窗口建设、数字化建设、信息报送等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保障经费投入。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要按照国务院《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一纳入、八到位”的要求,将地方志信息化建设经费纳入本单位经费预算。加强与本地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政策、资金等方面的支持,为地方志信息化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实行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加强队伍建设。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要结合本地实际,采取多种形式,提高信息化队伍专业水平和技能。加大对地方志信息化管理人员网络技术、多媒体技术等信息化知识的培训。根据工作需要,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要确定专人负责信息化工作,并报市志办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