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就业工作。职业培训全年考核任务200人,完成201人;以“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主题举办招聘会六场,推荐352人成功就业;创业担保贷款任务190万元,成功放贷450万元;灵活就业补贴工作全年申报817人次,金额合计309.1万元;完成新增就业人员2214人、失业人员再就业733人、困难人员再就业238人,新办和换发失业证550个。
2、社保工作。2018年城乡合作医疗保险筹资任务完成43238人。为居民办理社保卡2501张、办理职工医疗保险2250人、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5人,职工养老保险新参保645人,暂停和补缴业务1029人次、办理单位参保增加减少业务2230次。生存指纹验证1.3万条。
3、社会化管理工作。管理3家国有企业、4家破产企业共计1101名退休人员相关资料,为其提供社保服务,并做好了其中军转干等特殊人群管理。
4、2018年全年受理劳动监察投诉208件,涉及劳动者455人,为劳动者追讨工资3248096.9元;受理工伤投诉29件,涉及劳动者29人,劳动者得到赔偿3859517元;受理死亡投诉3件,涉及劳动者3人,劳动者得到赔偿615600元。以上案件结案率均为100%,切实维护了辖区劳动者应有权益。
5、做好了低保金的按时足额发放和医疗救助、临时困难救助工作,全年累计发放低保金335.43万元,救助金44.28万元。
6、扶贫帮困工作。通过走访入户摸清困难群众底数,建立扶贫帮困台账。充分发挥现有各项救助、帮扶、惠民政策作用,结合扶贫帮困对象具体情况,因人、因户施救。坚持街道“一对一”联系帮扶,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动员辖区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注重增强对象“自身造血”,防止反困致贫。
7、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和管理工作。软硬件设施达标、制度完善,45项服务进驻公共服务平台办理。获区优秀公共服务中心表彰一次。全年组织对便民服务中心检查四次,定期召开培训会,确保制度执行到位、服务进驻到位、督查考核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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