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援尽援维护困难群众合法利益。严格贯彻执行中办、国办,市委办、市政府办两个《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扩大援助事项范围、放宽经济困难标准,为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坚持低门槛、先受理、速承办。2018年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596件(其中刑事147件、民事447件、行政2件),办结916件,其中具有重大影响的集团性案件8件,涉及人数161人,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1041.6万元,代写法律文书35人次,解答咨询1680次。 二、加强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制度。一是加强法律援助中心接待大厅、信访大厅法律援助窗口、西城工作站、驻行政审批大厅工作站的值班管理和规范,全年共指派60名律师参与值班1056次。二是提高律师参与区级领导信访接待的质量和强度。与区信访办联合建立“律师参与信访智囊团”,为区领导接待信访群众时出谋划策,全年共指派41名主任级别的律师参与区领导信访接待96次。三是协调配合区法院加强刑事援助律师参与“认罪认罚从宽”工作力度。全年律师参与“认罪认罚从宽”136次,为1103名犯罪嫌疑人提供了免费法律服务,确保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第一时间能获得法律服务。 三、加强法律援助宣传。逢一些特别日子中心安排律师参与特色法律宣传。全年共组织法律援助相关宣传15次。 四、加强律师参与我区信访维稳工作的力度。我局与区信访办联合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的实施意见》(九龙坡司法〔2018〕15号),《关于公布 “重庆市九龙坡区信访维稳律师智囊团” 组成人员名单的通知》(九龙坡司法〔2018〕32号)。联合成立了“九龙坡区信访维稳律师智囊团”,选任了骆瑞明等20名专业能力强、政治素养高的律师担任智囊团成员。至此,开启了我区律师服务九龙坡社会稳定和谐的新篇章。 五、全面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今年以来,我局制定印发了《九龙坡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转发市局相关文件,对推进镇街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的建设推进做了部署,明确了区级中心、镇(街)工作站、村(居)工作室的各自服务内容,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截至2018年12月30日,我区共建立了1个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9个镇(街)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206个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已全面建成符合区情、覆盖城乡、惠及全民,以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龙头的公共法律服务三级实体平台;建成开通“12348”公共法律服务咨询热线,由法律专业人员在线接听解决群众在法律咨询、纠纷调解、法治宣传、法律援助等方面的问题;加入了“12348”公共法网,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一网通”。 六、开展刑事审判法律援助全覆盖试点工作。根据《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司法工作实际,区法院和区司法局经过深入沟通交流,决定于2018年9月开始,积极推进刑事辩护全覆盖工作,即在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中,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由人民法院通知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截至目前,共为42名进入审判阶段尚未委托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提供了法律援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