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会救助工作 (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严格按照《重庆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和《九龙坡区最低生活保障条件认定办法的通知》,认真做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动态管理等工作。 (二)医疗救助、困难救助及救灾救济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城乡医疗救助、临时困难救助和自然灾害救助政策,确保各项救助资金专款专用,及时足额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 (三)特困人员救助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做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 (四)其他工作 做好高龄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离世关怀、重大疾病关怀、精简老职工及襄渝民兵生活补贴的申报和发放工作。 二、城乡就业工作 根据我镇的实际情况,为缓解就业压力,为更多的农民工和城镇失业人员创造就业机会,发布各类就业信息,联系就业岗位,并定期组织各类宣传活动及招聘会,为更多有就业意向的群众提供就业平台,同时为单位参保的失业人员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业务。 三、养老保险工作1、严格按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办理流程,为全镇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办理各类养老保险。2、为辖区各企事业单位办理新参保、人员增加和减少、信息维护及工资申报工作,确保企业及员工的社会保险正常。 四、医疗保险工作1、严格按照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的文件及办理流程,做好参保、缴费、录入工作,做到应保尽保,切实保障居民的医疗需求,缓解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致困”的现象。2、严格审核补(换)社会保障卡人员身份,及时为群众办理和查询社会保障卡。 五、退休人员指纹采集和验证工作 为参加我市各类社会养老保险且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或养老待遇的企业离退休人员、个人参保人员和城乡居民进行资格核查,有效防止冒领养老金现象的发生,确保基金安全。 六、劳动监察、维权工作 处理辖区内劳动维权、争议工作,调解辖区内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开展《劳动法》、《社保法》、《工伤保险条例》和相关法规政策宣传活动。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专项行动,确保辖区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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