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我单位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全区森林病虫害监测覆盖率达到100%,防治率100%,无公害防治率100%,成灾面积为零。 二是国家林业重点工程。组织各镇完成2017年度退耕还林镇级自查,并上报2017年度退耕直补数据。落实森林资源管护责任,签订了2018年度天保二期管护合同和补偿合同,完成了2018年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县级自查及 “四到县”考核自查。 三是森林植物检疫执法。积极开展检疫宣传工作,采用培训、挂标语、发宣传单、手机报送信息等形式广泛宣传森林植物检疫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开展2018年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林木种苗和侵犯植物新品种权行政执法工作及林业植物检疫“百日宣传”活动;对各涉木企业,包括全区各大木材集散地、贮木场、木材加工场(点)、涉木市场、种苗园林企业、家具公司等开展森林植物检疫执法检查8次。 四是林业行政审批。严格林业行政审批,审核审批征占用林地6宗,审核审批陆生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4份、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2份,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11份,木材加工经营许可18份,林木采伐许可证18份,木材运输许可证14000份,森林植物检疫证书约140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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