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全面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 一是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通过绩效目标管理,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2018年共对29.29亿元的项目预算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 二是及时跟踪监控预算执行情况,确保预算绩效目标的实现。对2018年上半年的项目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实现了包含镇、二级预算单位在内的所有预算部门以及平台公司的全覆盖。绩效运行监控重点关注资金情况和项目推进情况,通过查看绩效目标中的支出明细内容与实际核算的经济科目,分析项目是否按照计划执行,抽选项目重点查验,及时弥补纠正绩效目标执行中的偏差。 三是切实推进绩效评价,落实结果应用。形成了自评和第三方评价相结合、评价结果与预算相结合的机制。2018年抽取了12个项目和2个部门开展绩效评价,其中第三方评价8个,自评6个,涉及资金2.08亿元。下一步,将根据评价结果反馈整改,将评价结果落实到位,推动项目管理,优化预算管理。 二、务实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改革2017年购买服务4大类177个项目,预算金额4.59亿元,服务范围逐年扩大,资金逐年增加,工作积极稳妥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取得了不少成效。一是节约财政资金,合理安排富余人员。近几年通过招标购买的服务项目预算资金节约率约为10%。同时,结合事业改革坚持“费随事转”,及时做好富余人员分流。二是提升工作效率,通过购买更专业的服务,工作质量和效率得以提升。三是提高群众满意度。如就业培训服务项目通过发放培训券实现了“群众下单,政府买单”,群众既享受了政府的补贴,又选择了自己想要的学校和课程,满意度大幅提升。四是撬动社会资本提供公共服务,区教委通过向普惠性幼儿园发放补贴的方式整合了社会资金、发展了幼儿教育。 一是根据问题导向,推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 第一,针对目前购买服务领域承接主体发展不均衡、社会组织力量薄弱的问题,确定监督与培育并重的原则。下一步通过强化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加强监督与培育并重,促进不同承接主体在市场化运作的前提下发展壮大,提供更优质的公共服务。对于适合采取市场化方式提供、且承接主体竞争较激烈的公共服务,管理重点在监督,在规范运作的前提下促进其市场化运作。对于承接主体力量薄弱的公共服务,管理重点在培育承接主体,促进其逐步实现市场化运作。 第二,针对公共服务供需对接不畅、群众参与不足的现状,拟采取措施畅通信息沟通。充分利用网站、手机APP等方式搭建供需用信息对接平台,一是政府部门将各类服务需求信息集中公布,二是社会组织展示各类服务项目的方案供有需求的部门挑选,三是群众对服务进行选择和服务体验进行反馈,充分实现政府部门购买服务、社会力量承接服务以及群众对服务体验的反馈在信息沟通上畅通无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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