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落实餐饮船舶专项整治工作。从今年2月整治工作启动以来,召开专题会30余次,开展综合执法20余次,深入餐饮船约谈船主70余次,摆事实讲道理,宣讲国家环保和水上安全政策及法律法规,听取船主诉求,向船主分析利弊,尽力帮船主解决困难。制定合理奖励政策,引导船主主动停止经营,转产上岸,拆解船舶。对于船主最关心的社保、转产等问题,组织相关部门一一进行解答。最终按照分类处置原则,由点到面,由易到难,由小到大,逐个突破。通过大量艰苦复杂的工作,辖区7艘餐饮船于2018年5月28日前全部签订拆解协议,距离全市“6月30日整治工作结束”节点,提前了1个月,未发生群体性集访等影响社会稳定事件;7艘餐饮船拖移拆解完毕,拆解工作中未发生安全和环保问题。餐饮船整治工作解决了我区20余年的餐饮船水域环境污染问题、水上安全隐患问题、食品安全问题和影响城市形象问题,为下一步长江消落带治理、打造美丽江岸线、提升城市品质、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营造了良好的环境。 (二)开展九龙半岛堆砂场整治工作。为严厉打击违法采砂堆砂行为,修复长江生态环境,开展了九龙半岛堆砂场整治工作,召开专题会5次,深入码头业主约谈10余次, 24小时现场巡逻,发现船舶非法停靠和砂石运输问题及时汇报。截至6月30日,九龙半岛堆砂全部清运完毕,整治工作通过验收,打响了我区“两江四岸”货运码头整治工作第一枪,为下一步提升城市品质、优化港口布局做好准备。 (三)扎实开展安全工作。一是压实两个责任,提升安全监管水平。修订完善了港航处 “一岗双责”制度,拟定印发了《2018年水上交通安全监督检查计划》,分管区领导与乡镇签订《2018年水上交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截至11月底,本处召开安全例会11次、风险研判会11次,检查港航企业累计156家次,发现安全隐患143起,整改完成率100%。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认真开展履职情况自查并形成专卷,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安全生产标准化常态化运行,“日周月”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全覆盖。二是抓专项行动,严查非法违法行为。从5月初至6月底,企业重点围绕“四到位”(主要负责人履职、专项整治、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应急培训演练),行业部门围绕“四必须”(执法必严、举报必奖、失信必惩、有责必追),开展全区水上交通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从8月至年底,以“防风险、除隐患、强责任、建机制、抓落实”为主题,开展平安交通百日行动。活动期间,悬挂横幅标语56条,与交通行政执法大队及相关镇街开展联合检查8次。三是突出重点时段,确保行业安全形势持续向好。春运期间,区安委办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春运暨“两会一节”期间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九龙坡安委办〔2018〕13号),成立春运工作小组,加强监督检查,强化隐患治理,全力做好春运安全工作;中秋国庆期间,拟制下发了《2018年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方案》(九龙坡港航〔2018〕38号),结合2018年三峡水库试验性蓄水期和秋汛防范工作要求,对辖区11家港口码头企业、3家水上运输企业开展“全覆盖”式安全检查。四是抓宣传教育,强化责任意识。按照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借助市交通干校,邀请专家授课,先后组织开展了3批次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港航处在职员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企业分管安全负责人等101人次参加了培训活动,并通过了安全知识答题考试。在港口码头、乡镇船舶属地镇街等场所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共计发放宣传资料(手册)500余份。五是抓应急管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年初,修订完善了水上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并经专家评审通过;4月份,完成应急物资清点和铜罐驿仓库装修;10月份,组织川维码头开展火灾事故应急演练,进一步提升码头工作人员应急反应能力、救援能力和协调作战能力。 (四)全力做好环保督察工作。一是大力推动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联合专项整治,做好船舶污染防治相关规定的联合宣贯。二是制定了《2018年水上交通环保工作要点》(九龙坡港航〔2018〕15号),指导港航企业建立环保工作台账资料,要求企业完善环保应急预案并向环保部门备案,强化港口码头防扬尘污染、防噪音污染、垃圾收集和处理防污染等方面监督检查。1-11月份,累计检查企业环保工作56家次,发现问题13起,整改完成率100%。三是大件码头搬迁关停工作有序推进。大件码头运输做好环保措施和封闭隔离,坚持一事一报,杜绝非大件运输,保证今年底关停。四是船舶污染防治工作有序推进。辖区水运企业船舶均通过船检机构检验,取得《内河船舶防止生活污水污染证书》和《内河船舶防止空气污染证书》。 (五)完成综合目标考核任务。2018年1—10月水路货物运输量19.7万吨,水路货物运输周转量6060万吨公里,周转量同比增长26.51%;规模以上水运企业1—10月营业收入44975千元,同比增长93.4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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