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完成财政收入任务 为了完成2018年财政收入任务,我们把税收列入财政工作的首要地位,认真抓好税收的征管工作。 一是年初召开好全年税收任务工作会,把税收预算分别落实到国税、地税、财政所,同时制定相应考核办法,做到任务早落实,措施早制定。镇财政所与区地税局签订了有关税收代征协议,明确了财政代征税种及范围。 二是每季度定期召开财税协调分析会,认真研究税收的征管问题,分析税收入库快慢原因、税源分布、税源变化等情况,从而制止了漏、偷、逃税行为的发生,防止了税源的流失。 三是深入企业、个体工商户了解生产、经营以及纳税情况,为他们想办法、出主意,解决他们在产、供、销中存在的困难。 四是对资源税、土地使用税实行财政代征的办法,其中资源税实行过磅按数量代征的办法。五是抓好非税收入征缴工作,严格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纳入预算内统一管理。 (二)严格财务制度,加强财政监督 一是严格制定有关财务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镇、村(居)、社财务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先后制定及时制定了《陶家镇关于规范和落实“五议三公开”工作法》、《陶家镇财务补充规定》等相关财务制度,另一方面规范了专项项目资金和专项工作经费的审批流程办法,完善了“五议三公开”和“一事一议”的审批程序。人员经费严格按编制、性质、标准执行;汽车实行定点加油和定点维修制度;会议费、招待费按标准在机关食堂就餐。 二是继续推行政府采购及招投标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采购及招投标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在政府采购过程中做到2人以上参与,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用较少的资金采购较多的物资,使政府采购及招投标管理更加公开化、规范化、科学化。 三是严格实行“零户统管”、“村(居)、社财务镇代理”制度。镇属各部门的资金全部纳入财政统一管理,统一核算,村(居)、社财务收支统一由镇财政代账,提高了财政资金的宏观调控能力。财政支出按预算、合同、进度、用途列支,定期向领导、部门、村(居)、社报送财务报表,每月公开一次财务收支情况,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的透明度,村社开销都必须经理财小组成员统一审核,有效规范化农村干部职务消费行为,增加了财务支出透明度,防止了集体资产的流失。 四是严格票据管理。在对镇、村(居)、社、单位的票据实行镇财政统一领取、统一核销,制止了部门乱用收据收费和“小金库”的现象。 五是认真开展财务检查。对我镇2017年“三重一大” 制度落实情况、锣鼓洞村2017年度财务收支、镇2017年文艺下乡经费进行了审计六是搞好合同、会计、档案资料的归档工作。定期将会计档案资料移交镇档案室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