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落实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深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对全区的农村土地承包户和承包地块开展逐户、逐地块调查,查清了各个承包地块的面积和空间位置及发包方、承包方的各类详细信息。出台了《九龙坡区落实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实施方案》(九龙坡委办发〔2018〕3号)和《关于加强对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控的通知》(九龙坡农委〔2018〕7号)等文件, (二)稳妥推进农村“三变”改革试点。成立了以区委书记为组长的农村“三变”改革领导小组(九龙坡委办〔2018〕64号),及时转发了市农委《关于印发<开展农村“三变”改革试点促进农民增收产业增效生态增值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发〔2017〕294号)文件;起草了农村“三变”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了我区农村“三变”改革的目标任务、重点内容、推进实施步骤、保障措施和各项工作的时间节点。 (三)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成立了区长任组长的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和委分管主任任组长的工作组,与区级7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全区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编制了《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资料汇编》,召开了全区270余名镇、村干部参加的动员部署和培训会议。 (四)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2018年6月,我区被农业农村部确定为全市的14个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之一,根据全市统一要求,制订了《重庆市九龙坡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九龙坡农委文〔2018〕418号)。 (五)探索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途径。争取市级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资金500万元,用于含谷镇崇兴村、石板镇青龙村、巴福镇西和村、陶家镇九龙村和西彭镇真武宫村等5个村通过石材产业加工、菊花种植、服务外包、旧房改造、建设特色农产品展销中心、购置门面等途径探索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六)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争取上级资金46万元扶持走马镇金马村农业合作社1个,铜罐驿镇黄金堡村和走马镇金马村家庭农场各1个。截至目前,全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已达229家,家庭农场达到20个,比2017年新增了16家。 (七)全力做好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协同完成华岩镇云峰四社集体资产分配;继续做好九龙村农村集体资产相关问题的处置工作;配合做好二郎街道朝田口社、尹家坪社和石桥铺街道高庙村农村集体资产处置工作;指导白马凼和老顶坡村规范进行集体资产分配处置;全程参与歇台子村土地问题集访答复研判;研究分析了石桥铺街道高庙村、中梁山街道华岩村、九龙镇九龙村、大堰村、盘龙村、上游村和华岩镇齐团村、联合村的集体资产处理情况并向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提交了意见建议。开展农村“三变”改革试点促进农民增收产业增效生态增值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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