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审理工作:2018年,我区共新增劳动人事争议案件3822件(其中区仲裁院立案受理1448件,欠薪案件走“绿色通道”移交法院审理1114件,镇街调解中心调解567件,不予受理639件),总量比2017年略微下降。区仲裁院全年审结案件1538件(含上年末未审结案件134件),结案率为97.2%,以调解方式结案的1164件,调解率75.6%;以裁决方式结案的374件,裁决率为24.3%,裁决案件中一裁终局116件,一裁终局率为31%,审结案件涉案金额2536.04万元。另外 “移动仲裁”开庭到企业18次,“预约仲裁”104次,“案外调解”125次,到镇街开展授课16次。全面推行网上办案系统,实现上线案件100%办理。经过努力,和去年同期相比,受理案件量下降明显。仲裁院赵惠明同志被评为“重庆市优秀人民调解员”。 (二)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工作:全区大中型企业建成调解委员197家,调解组织覆盖率39.33%,指导镇街调解中心受理各类案件584件,成功调解567件;白市驿镇调解中心成功申报国家级示范性镇街调解组织,隆鑫工业集团成功创建市级调解工作示范企业,九龙坡区第一家巡回仲裁庭在华岩镇挂牌。 (三)积极维护辖区内的社会和谐稳定:赴九龙坡区沿江餐饮渔船拆除现场、电机厂职工医院关闭现场、石桥铺白马凼片区拆迁现场、白市驿空军基地出租厂房拆迁现场等地解释政策21次,确保了全区在企业搬迁、关闭、停产、转型过程中的稳定。 (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是组织仲裁院的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了十九大报告等文件精神;二是对工作中的风险点进行了梳理,在工作中加强对风险点的防控;三是根据局纪检部门的要求,不断强化内部监督机制,坚持参加分管领导组织的 “谈心交心”,确保廉洁自律。 (五)其他工作:在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的同时,积极参与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的创建工作,将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完善多元处理机制纳入试验区建设的重要内容,在案件高发地华岩镇设立了九龙坡区首个巡回仲裁庭;积极开展仲裁员、书记员培训,全区新增专职仲裁员1人,兼职仲裁员3人;建立了仲裁员分片包干制度,加强对企业和镇街调解组织的指导;进一步加大和区人民法院的沟通,确保农民工案件“绿色通道”的畅通;迎接了浙江省调解仲裁工作调研组考察学习;认真处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结满意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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