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会救助工作 (一)城乡低保。截至12月,全镇现有城乡低保家庭190户231人(其中城市28户33人,农村162户198人),共发放城乡低保金123.24万元(其中城市21.05万元,农村102.19万元)。 (二)困难救助。实施困难群众临时救助129人,发放救助金111.69万元;因病致困家庭救助62户,发放救助金9.18万元;困难建档9户15人,因病致贫重病患者71人;为低保家庭中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补贴165人次3.3万元。 二、就业创业工作 (一)考核指标。城乡就业工作完成情况:1-9月城镇新增就业1814人,完成目标任务93.5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452人,完成目标任务118.95%;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7人,完成目标任务18.89%;组织职业培训202人,完成目标任务101%;推荐创业担保贷款165万元,能完成区就业局下达发放贷款135万元的考核指标。 (二)就业和劳动关系维护。组织大型招聘会5场,57家企业进行现场招聘,提供保安、水电工、文员、会计、装配工和服务员等1200余个岗位,现场咨询、求职人数700余人次,初步达成就业意向性协议250余份。春节元旦慰问困难农民工46人次,发放慰问金9200元。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89个、年审43个;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18人;审核低保就业补贴3人;办理城镇“4050”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9人,审核发放社保补贴32944.8元。积极接待群众,帮助群众解决劳动争议、拖欠工资和工伤等29起;加大排查力度,同综治办、司法所联合调解劳动纠纷、工伤等11起220余人,涉及金额约730余万元。 三、社会保险工作 (一)考核指标。2018年度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参保考核任务19354人,实际参保19450人,完成考核任务100.5%。 (二)社会保险办理情况。全镇现有383家企事业单位参保,其中企业参保368家。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8067人。社保窗口办理个人参保业务509人,新增企业参保25家,企业增加参保1083人、减少参保758人。合作医疗中途参保275人,新制医保卡873张,补办医保卡276张。 (三)社会保险发放审核情况。办理农转非人员退休待遇审核181人。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指纹登记263人,指纹认证3763人。 四、落实一岗双责 (一)落实党风廉政“一岗双责”。社保所每月利用科务会、工作例会等开展廉政教育20次,谈话提醒37人次,在服务企业和群众的工作中,未出现收受企业和个人礼金礼品等情况。严格落实政策法规,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核各项业务。1-11月入户核查低保家庭81户、临时困难救助125户、因病致困家庭62户,召开社会救助群众评议会9次、评审会9次,发放城乡低保金112.7万元(其中城市19.28万元,农村93.42万元),资金发放无一例错发、漏发情况,无一例投诉。 (二)落实信访稳定“一岗双责”。对全镇范围内的困难家庭进行入户走访,将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救助对象,没有发生因贫困导致的极端事件。通过规范的低保、社会救助工作流程管理,确保民生安定团结。积极接待群众,帮助群众解决劳动争议、拖欠工资和工伤等29起;加大排查力度,同综治办、司法所联合调解劳动纠纷、工伤等11起220余人,涉及金额约730余万元。 (三)落实意识形态“一岗双责”。一方面,加强学习,深刻领会精神。及时传达市、区、镇三级意识形态工作重大部署和重要文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科务会、社保所工作例会的重要内容,促进科室工作人员、村(居)社保综合服务专干思想道德、职业道德建设培育,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到人。另一方面,服务群众,增强社会认同。1-11月全镇实施困难群众临时救助125人,发放救助金108.01万元;因病致困家庭救助62户,发放救助金9.18万元;困难建档9户15人,因病致贫重病患者71人;为低保家庭中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补贴165人次3.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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