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展综合指导协调工作。主要包括负责对全区中小企业的综合协调、指导和服务,维护全区中小企业合法权益;承办中小企业天然气、电力等能源协调工作。 (二)提供企业服务保障。主要包括参与指导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建设,搭建中小企业和社会中介服务机构之间的合作平台;为中小创意企业提供产业发展服务,推进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促进企业研发机构和技术中心建设;为中小企业提供企业诊断、改革、管理和技术等服务。 (三)开展安全管理指导。主要包括指导中小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排查治理隐患等工作,参与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四)开展节约能源工作。主要包括受委托对重点用能单位进行节能监督检测评价;组织节能技术、产品、工艺和材料的推广示范;组织指导企业能量平衡,对全区企事业单位的能源管理工作和技术技能培训;开展节能技术咨询、专题调研和服务;开展节能宣传、信息交流及有关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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