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重庆市九龙坡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区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2号代表建议的复函

日期:2023-06-05

何军代表:

感谢您对九龙教育工作的关心和关注,您在区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强社区教育社区教室的建议(第52号代表建议)已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我委按照《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九龙坡区推进社区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九龙坡府办发〔2013106号),结合实际情况,开展社区教育工作,经过十年的努力实践探索,我区社区教育工作初显成效,初步构建家校社协同育人新格局,具体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强化体系建设,筑牢育人堡垒。我区已完成区社区教育学院-镇(街)社区学校-村居(社区)学习中心为主线的纵向三级体系建设,同时又以镇街为单位,联合辖区内中小学,分片区建立横向的家校社协同育人共同体,依托社区家长学校,开展针对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已经实现辖区全覆盖。镇街社区学校实行“四化”建设,即:“实体化”“标准化”“信息化”“规范化”建设。“实体化”建设强调各街镇社区学校要依法办学,完成事业法人单位的申报,落实各街镇社区学校的建制;“标准化”建设突出社区学校基地建设和硬件投入标准,各类功能室和教室要达标,同时统一“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标准,以加强内涵建设。“信息化”建设要求各社区学校能够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组织社区教育活动、开展社区教育管理;积极组织社区居民学习和利用社区教育网络资源;培养社区居民数字化学习意识,推广数字化学习和移动学习。“规范化”建设围绕细化常规管理,健全社区学校各项制度。目前,已完成全区社区教育的三级办学阵地建设。

二是强化资源整合,共润育人环境。通过建设社区教育基地、建设社区教育联盟体等方式,整合辖区企事业单位、私人企业等资源,共享社会资源,解决社区教育阵地资源问题,通过学生进企业、学生进科技馆等研学方式,共润家校社协同育人环境,保障育人目标的一致性。我区社区教育游学经验已经在全市推广。

三是强化模式创新,探索共育途径。我区率先在全市开展由镇(街)社区学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向第三方专业机构购买家庭教育服务课程进校园,充分发挥政府的服务职能,搭建家校社协同育人的桥梁,探索协同育人的新途径。

四是强化师资建设,保障服务质量。社区家庭教育有其特有的属性和要求,为了更好地融合学校教育、社区教育和家庭教育,保证教育目标的一致性,我们充分发挥区精神文明实践中心教育分中心的党员率先作用,请党员干部老师送教进社区,保证家校社协同育人的整体性。

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开展以下两方面工作:一是加强社区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建立社区教育师资库,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老师送教进社区和志愿者服务工作,将学校教师参与社区家庭教育工作情况作为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内容,真正实现辖区教育的同频共振,协同育人。二是不断提升社区教育资源整合,特别是阵地资源建设。由区社区教育学院牵头,各镇街社区学校协同,整合辖区企事业单位及公共服务场所,有计划地向辖区居民开放,提供学习场地,真正办人民身边的学习,实现10分钟学习圈,构建学习型社会。

此复函已经区教委王家仕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您填写在《答复函回执》上寄给我们,帮助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九龙坡区教育委员会

202365

邮政编码:400050

联系人:王欢

联系电话:023-68788546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智能问答

便民地图

政策问答

数据中心

政务公开
可视化系统

营商环境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