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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九龙坡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区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3号代表建议的复函

日期:2023-06-06

何军代表:

感谢您对九龙教育工作的关心和关注,您在区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校园内家属区问题及管理建议”(第53号代表建议)收悉。经与协办单位区住房城乡建委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不断提升全区中小学基础教育设施水平,改善学校办学环境条件是区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由于历史原因,我区部分学校校园内教师家属区(楼),存在建筑较老旧、消防安全设施不够规范、学校管理困难等情况。您提出的相关建议,对于解决我区学校教师家属住宅楼栋相关问题极具参考价值。

一、关于教师家属区(楼)管理权限明确到社区的建议

根据《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全体业主组成,可以决定选举业主委员会;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确定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依法筹集和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等事项。

下阶段,我委将积极协调对接区住房城乡建委、街道(镇)的指导和支持,指导学校有序开展该项工作:针对居民有需求、有意愿、愿负担的学校家属区(楼),由学校或者属地街镇、社区牵头征求业主意见,召开业主大会,引入物业公司进行专业化管理,共同决定小区相关管理事项。

二、关于回购用于改善学校条件的建议

近年来,根据解决区域入学矛盾、推进学校项目建设及安全排危的需要,我区对育才实验学校华岩分校、田家炳中学、职教中心等学校、杨家坪中学C区的教工宿舍楼栋和相关房屋实施了回购或征收工作。目前,我区正在推进区实验外国语学校、歇台子小学、森林小学等学校相关房屋的回购工作,回购完成后实施相关学校建设项目。

下阶段,我委将进一步结合解决区域入学矛盾、学校规划建设和校园安全的实际情况,按照相关流程,有序推进具备条件、确有必要和居民具有意愿的校园内教师住宅楼栋和相关方案的回购或征收工作。

此复函已经区教委王家仕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您填写在《答复函回执》上寄给我们,帮助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九龙坡区教育委员会

202366

邮政编码:400050

联 系 人:王晓骥

联系电话:023-6850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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