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九龙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区十九届人大六次会议第DH0082号代表建议的复函
九龙坡住建委函〔2025〕52号
重庆市九龙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区十九届人大六次会议第DH0082号
代表建议的复函
陆天、肖寒等2位代表:
你们在区十九届人大六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将红顶园小区纳入老旧小区改造的建议(第DH0082号代表建议)收悉。经与协办单位渝州路街道办事处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重庆市城市提升领导小区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社区服务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渝城办〔2020〕14号)和《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九龙坡区老旧小区改造和社区服务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九龙坡府办发〔2020〕20号)的相关规定,明确老旧小区改造申报实施程序:提前一年由社区居委会(或业主委员会)选择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改造条件成熟的小区开展意见调查,向各镇街提出书面申请;各镇街复核后,每年11月底前报区住房城乡建委纳入下一年计划;区住房城乡建委汇总各镇街申报文件后,会同区发展改革委和区财政局逐一审查,经三部门联合会审确认后,拟定当年老旧小区改造实施计划,报区政府批准后实施。
现阶段,我委正在策划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十五五”规划,可由渝州路街道将红顶园小区上报纳入至“十五五”规划的编制中,该具体实施时序将结合本辖区当年的发展方向进行规划,由区政府统一决议。我委将积极协调并上报区政府审定,加快推进渝州路街道老旧小区改造的相关工作,真正做到把好事办好,让辖区群众真正体会到老旧小区品质提升后带来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此复函已经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你们有什么意见,请你们填写在《答复函回执》上寄给我们,帮助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九龙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5年3月28日
邮政编码:400050
联 系 人:滕 凤
联系电话:023-68036909
抄送:区政府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重庆市九龙坡区住房城乡建委办公室 2025年3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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