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3日,总局印发《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发展“十三五”规划》,涉及执法工作的有:
——服务行政执法监管。鼓励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机构为行政执法监管提供公正数据和技术支持,进一步提升政府监管的可靠性和公信力。构建信息平台,畅通政府部门、行业组织采信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结果的信息渠道,加强对相应检验检测认证服务质量的专项监督抽查。
——加强监管体系建设。进一步明确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和检验检疫机构的检验检测认证监管事权划分,大力推进监管信息互换、执法互助机制建设,实现监管全覆盖。继续推动区域监管一体化建设,加快推进联通地方质检两局的全国执法监管一体化进程。进一步建立健全国家、省、市、县四级认证执法监管体制,强化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工作机制,突出国家认监委的统一管理和分类指导职能,加强省级监管机构在认证监管中的综合协调职能,强化市县两级认证执法监管能力建设。探索建立认证监管行政指导制度,进一步强化执法层级监督。以资质认定制度为依托,加快构建检验检测领域行政监管体系。支持地方综合执法体系建设,研究建立对接地方综合执法平台的工作机制和工作模式。加强基层执法监管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多层次、多途径的教育培训活动,建立新上岗人员培训档案。
——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积极探索“互联网+监管”模式,探索引入在线监管、全程监管,提升认证执法监管智能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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