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科技专家大院是组织调动科技资源服务“三农”、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推动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的有效形式,是基层科技工作的重要抓手。为进一步增强科技对农业生产的引领支撑作用,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全面提高我区农业的科技含量,决定开展农业科技专家大院创建工作。现将2018年区农业科技专家大院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8年5月30日前。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专家大院的单位必须是注册在九龙坡区、且有相当规模的创新型农业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农技协会等实体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经营,有健全的财务制度、民主决策机制和公开透明机制。申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经济条件,且承诺提供足够的匹配资金。
(二)专家大院应有能够基本满足专家工作和生活的必要硬件设施,包括专家卧室、办公室、实验室、培训室、图书室、宣传长廊、展示厅(箱)、示范基地等,必须配备计算机,开通网络和专家大院网站。应具有一定规模且范围明确的试验示范基地,具有足够显示度和明显示范带动作用。
(三)建设单位应与高校、科研院所或农技推广部门签订共建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共建高校、科研院所应明确多名专家组成专家团队,且明确首席专家。首席专家应是在市内外同行业中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具有推动产业发展实际工作经验的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并且应是拟在专家大院示范的科研成果的课题负责人(主要完成人)。首席专家必须保证每年在专家大院的工作时间,承担合同约定的科技工作任务和责任。专家大院要发挥首席专家的智力资源作用,确保首席专家在专家大院的工作和生活条件,首席专家支配专项经费额度不少于40%。
(四)申报专家大院的产业必须明确突出。有切实可行的建设规划。专家大院应结合我区主导产业、支柱产业或特色产业,依托专家团队制定出明确的产业发展规划,包括产业发展目标、实施内容、完成时间和推进工作的可行措施等,并对基础设施建设、科技示范工作、技术培训和信息支持等服务工作编制出客观详尽实施方案。
三、申报方式
凡符合上述申报条件且有意申报的单位,按规定填写《九龙坡区农业科技专家大院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并将《申报表》以及申报材料一式4份报送区科委高新科技产业科(重庆市九龙坡区西郊路50号6楼602),同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273127037@qq.com。
附件:九龙坡区农业科技专家大院申报表
重庆市九龙坡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8年4月27日
(联系人:骆 勇 联系电话:68782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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