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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

日期: 2018-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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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第一个五年工作做出具体部署,是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分类有序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依据。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贯彻实施好《规划》,对于解决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矛盾,保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开好局、起好步、打好基础,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规划》在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培育工程中特别强调,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支持供销合作社创新体制机制,加强联合社层级间的联合合作,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大力实施“基层社组织建设工程”和“千县千社”振兴计划,增强基层社为农服务能力。要加快构建农村物流基础设施骨干网络,鼓励商贸、邮政、快递、供销、运输等企业加大在农村地区的设施网络布局。加快完善农村物流基础设施末端网络,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设面向农村地区的共同配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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