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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各部门取消1.3万余项证明

日期: 2019-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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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这些烦琐证明给群众办事带来了极大不便。2018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规定由司法部负责组织实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5月14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例行政策吹风会上,司法部有关负责人就证明事项清理有关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切实解决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

据司法部副部长刘振宇介绍,截至2019年4月底,各地区、各部门共取消证明事项13000余项。其中,各地区取消证明事项共12000余项,各部门取消证明事项1100余项。此外,各地区、各部门建议取消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证明事项300余项。

刘振宇表示,此次清理的证明事项主要涉及5类证明:对法律事实的证明,如身份证明、出生证明、死亡证明;对法律关系的证明,如亲属关系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对资格、资质、能力或水平的证明,如职称证明、培训证明;权利归属证明,如住所、办公地点、检测场所使用权或所有权证明;其他客观状态的证明,如备案证明、验资报告、收入证明、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等。

在具体举措方面,刘振宇介绍,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减证便民”的改革部署,实施多种举措确保清理工作取得实效。一是全面深入清理,不留盲区死角。比如,云南省采取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方式,分别由省直有关部门和州、市政府对其下属单位索要或开具的证明材料进行全面梳理。二是多方联合审查,确保清理质量。比如,国家税务总局建立了初审、复审和局领导专题会议审议决定三个阶段的清理意见确认机制。三是清理设定依据,依法保障改革。比如,江苏省对清理中涉及的省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地方性法规依法进行修改、废止或者提请有权部门进行研究;中国民航局修改《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不再要求提供“无违法”记录证明,改由当事人自行诚信申报。

截至2019年4月底,“群众批评——证明事项清理投诉监督平台”共收到关于证明事项的有效投诉件1221件,其中已办结1109件,112件正在办理中。刘振宇表示,在已办结件中,地方和部门取消、纠正不合理证明495件,抄送国务院部门参考25件,经研究,需要保留有关证明事项并向当事人解释原因的有589件,当事人均表示满意或理解。

“通过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切实解决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等问题,将‘为人民服务’变为实实在在的行动,推动了政府职能转变,深化了‘放管服’改革和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优化了营商环境。”刘振宇说。

告知承诺制极大节省老百姓和企业办事成本

今年5月5日举行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重点推进建立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5月7日,司法部印发了《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在13个省(市)和5个国务院部门开展试点。

据司法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局长赵振华介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指行政机关在办理有关许可登记等事项时,以书面形式将法律法规规定证明的义务或者证明条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由申请人书面进行承诺,已经符合这些条件、标准和要求,同时也愿意承担承诺不实的法律责任,行政机关就不再索要证明,直接予以办理。“这种方式极大减少了老百姓到行政机关跑腿,还要到其他机关开具证明办事的麻烦,极大节省了老百姓和企业办事的成本。”

“告知承诺是让当事人先承诺,但可能会出现虚假承诺问题,带来行政管理的风险,比如国家财政资金的流失、监管失控等。”赵振华指出,在征求意见过程中,有些地方提出涉及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国家安全,包括一些重大财产安全的证明事项不适合搞告知承诺,因为一旦采取告知承诺,行政机关办完手续后,有些财产权属可能就要转移,法律关系就要变化,有些事后不好补救,或者是补救成本太大。他表示,需要在试点中继续探索适合采用告知承诺制的领域。

对于告知承诺适用的对象,赵振华说,地方普遍实行的是由当事人自己选择,申请人认为自己能够承担责任、具备法定条件的就可以采用。他表示,此次试点方案中规定,申请人有较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或曾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的,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在加强事中、事后核查方面,赵振华表示,方案规定试点单位要分类确定核查办法,明确核查的时间、标准、具体方式,同时还规定试点单位要通过全国一体化的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的行政协助等方式进行核查。方案还要求依法建立申请人诚信档案和虚假承诺黑名单制度,加大对失信联合惩戒力度。(来源: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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