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九龙坡区推进“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方案》政策解读
为推进九龙坡区“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九龙坡区出台了《九龙坡区推进“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方案》(九龙坡府办发〔2022〕102号)。为使公众进一步了解行动方案内容,推动行动方案有效实施,现就行动方案的背景、主要内容等解读如下:
一、政策出台背景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精神,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重庆市推进“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计划(2022—2025年)》(渝府办发〔2022〕23号)要求,为培育壮大一批专注细分市场、创新能力强、质量效益高、产业支撑作用大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引领带动全区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九龙坡区推进“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方案》。
二、政策制定依据
本方案充分借鉴了市级专项行动方案及巴南区等地相关培育经验,按照“政策内容创新性、政策实施可行性”原则,多次征求区级部门及社会公众等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后,形成《九龙坡区推进“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方案》。
三、行动方案内容
主要有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机制保障措施三部分。
(一)关于发展目标
聚焦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以下统称“专精特新”企业)梯度培育发展,到2025年,全区创新型中小企业达到1500家,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达到200家,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达到24家,新增上市企业1—2家。
(二)关于重点任务
一是加强孵化培育,创建“专精特新”企业生成体系。二是夯实科技基础,发挥“专精特新”企业创新动力。三是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增强“专精特新”企业发展后劲。四是提升服务能效,解决“专精特新”企业困难问题。五是优化财政政策,提升“专精特新”企业发展潜能。
(三)关于机制保障措施
主要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动态监测、营造良好氛围四个方面,围绕加强孵化培育,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等重点工作,进一步加强对“专精特新”企业的培育工作,确保圆满完成我区“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方案各项目标任务。
四、名词解释
1.创新型中小企业:指以技术创新为主导,在技术、服务、品牌、制度、组织、管理、文化等方面形成持续创新能力,具有较高专业化水平、较强市场竞争力和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相关评定规范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为准。
2.“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指具有“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创新型”发展特征,长期专注细分市场、创新实力较强、配套能力突出的中小企业。相关评定以市经济信息委每年发布通知为准。
3.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指具有“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创新型”发展特征,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市场占有率高、质量效益优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相关评定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及市经济信息委每年发布通知为准。
4.高新技术产业研究院:指为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提供全流程服务的机构,包括项目遴选、小试中试、产品上市、生成企业等服务。
5.“渝企金服”平台:是由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导,重庆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实施,致力于为企业提供精准、透明、全方位融资服务的政府公益性平台。平台网址:https://yqjf.cqsme.cn/。
6.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指为解决中小企业实际困难入手,在技术创新、信息化、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投融资咨询、品牌推广、项目对接等方面,向企业提供公共服务的机构。
7.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指帮助企业筛选、培育高价值发明专利,指导专利布局和导航的机构。
8.“专精特新”示范企业:指在现有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中,遴选出的专业化程度高、创新能力强、经营管理好、发展潜力大的重点培育企业。相关评定以市经济信息委发布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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