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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龙坡区社区老年食堂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日期: 2024-09-06

一、政策背景

20244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考察期间,到九龙坡区谢家湾街道民主村社区食堂调研时给予肯定,鼓励社区食堂实现可持续发展。2023年以来,国家和市级层面先后对老年助餐和社区老年食堂发展提出新要求。但目前,我区社区老年食堂建设配套政策还不完善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年助餐服务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遵循低成本、可持续原则,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因地制宜稳步推进,积极探索老年人可负担、市场主体可承受、发展可持续的老年助餐服务模式,进一步规范九龙坡区社区老年食堂的建设、运营及服务,全面提升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供给能力,我区迫切需要完善相关配套政策。

二、政策依据

(一)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应急管理部、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方案的通知》(民发〔202358号);

(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20212025)〉的通知》(渝府发〔202215号);

(三)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推进老年食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民发〔20239号);

(四)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等13部门《关于印发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方案的通知》(渝民发〔20247号)。

三、主要内容

《九龙坡区社区老年食堂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共七章,28条。具体包括:总则、职责分工、建设与认定、运营管理、补贴政策、监督管理、附则。

(一)总则。明确了社区老年食堂的基本定位(重点满足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基础上,兼顾全龄段社区居民就餐便利性、多样性的食堂)和应遵循的三大原则(坚持公益性、坚持长效性、坚持社会性)。

(二)职责分工。确定了区级相关部门和镇街的职责,强化部门协同,压实各单位主体责任。

(三)建设与认定。明确了社区老年食堂的选址要求、建设标准、建设模式、运营主体、认定程序和标识挂牌等内容。

(四)运营管理。明确了社区老年食堂签订协议的方式、日常管理和服务的要求以及考核评估的内容。

(五)补贴政策。一是建设补贴。镇街统筹打造的公建民营型社区老年食堂可按照建设资金投入的50%,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贴。二是助餐补贴。居住在九龙坡辖区内的60岁(含)以上的老年人享用10元及以上的套餐,中餐、晚餐按照2//餐给予就餐补贴;九龙坡区户籍且居住在辖区内的分散供养的特困老年人、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和高龄失独老年人,中餐、晚餐就餐补贴8//餐,其中失能的再给予送餐补贴2//餐。三是运营补贴。以本社区老年食堂年度服务老年人总人次为基准核定(按2/人次核算)。

(六)监督管理。明确了社区老年食堂运营主体对政府补助资金管理的职责,同时规定了社区老年食堂的退出条款。

四、问题解答

问:如何定义社区老年食堂?

答:社区老年食堂是指在重点满足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基础上,兼顾全龄段社区居民就餐便利性、多样性的食堂。

问:社区老年食堂选址要求有哪些?

答:社区老年食堂选址原则上应在居民特别是老年人相对密集、资源相对集中、环境相对良好的安全区域内,结合周边微更新、闲置活化利用、局部改造城市更新项目统筹布点建设,一般应设置在2楼以下(含2楼),3楼及3楼以上应设电梯。

问:社区老年食堂建设标准有哪些?

答:社区老年食堂建筑面积原则上不少于50平方米,供餐能力一般应在50/餐以上。同时要配备具有加热、冷藏、消毒功能等基本设施,配置视频监控、实“明厨亮灶”;配置人脸识别设备,实行老年助餐服务信息化支付结算进行合理适老化改造(包括防滑地面、扶手、地面引导标识等),充分考“一老一小”的身体特点和生活需要,配置无障碍设施,设置公共休闲、老年人就餐等区域。

问:社区老年食堂如何认定?

答:社区老年食堂开放运营前,运营主体应当向所属镇街提出社区老年食堂认定申请;镇街应当在收到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组织实地查看,对场地面积、场地条件等申报事项进行初审,签署意见后报送区民政局;区民政局对申报情况审核确定,认定后向社会公开。

问:社区老年食堂如何考核?

答:由区民政局牵头每年对社区老年食堂运营时长、助餐服务人数及人次、老年人满意度、日常管理等情况开展绩效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兑现相关运营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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