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中心城区从事网络预约出租客运的车辆标准是什么?
拟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7座及以下乘用车;
(二)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
(三)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
(四)机动车行驶证由本市公安机关核发,且机动车行驶证登记的车辆所有人地址所属区域与拟经营区域一致;
(五)车辆具体标准应当符合如下规定:按照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原则,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计税价格应当高于同期巡游车价格。在中心城区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其车辆行驶证初次注册登记之日至申请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之日间隔时间不超过2年,并符合以下具体标准:(一)采用增压发动机的车辆,排量在1.5T及以上,采用自然吸气发动机的车辆,排量在1.8L及以上,车辆轴距不少于2650mm;(二)新能源车辆,发动机功率不低于90kW,续航里程不少于200km,车辆轴距不少于2650mm;(三)混合动力车辆,发动机功率不低于90kW,车辆轴距不少于2650mm。主城区以外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可以参照前款车辆标准执行,也可以结合本地实际另行制定车辆标准。根据需要,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可以对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具体标准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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