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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九龙坡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修订)》政策问答

日期:2024-12-02

1培育创新主体方面的支持措施能否覆盖不同阶段的科技企业?

1:按照科技企业不同成长阶段,构建“科企—重点科企—高企—上市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并鼓励企业创先争优和发展壮大,全方位落实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双倍增”行动计划。对新认定的重庆市科技型企业、首次认定和新引进以及通过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科创板上市企业均有补助

2:针对创新平台的补助主要是按照什么原则?

2:按照创新平台“含金量”分层级补助。创新平台补助的覆盖面较大,例如,本办法明确了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最高绩效补助20万元等。

3:如何支持开展科研攻关,提升区域创新能力?

3:从科技部门主导实施的科研项目和企业主导的自主创新“双向”发力。本办法明确提出科研项目要聚焦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每年组织实施一批科研项目,资金支持总额最1000万元。

4:先后被新认定的市级、国家级的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可获得多少补助?

4:举例:一家技术转移机构被新认定为市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后可获得10万元补助,这家机构后续被新认定为国家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按照“同一机构、同一平台晋升高等次认定的,实行递进补差”要求,可再次获得40万元补助。

5:对科技人才的支持如何体现?

5:举例:如果新获得国家级、市级人才计划项目支持的,符合我区重点产业方向并取得显著成果的,按照项目实际到账经费的50%给予配套支持。

政策原文: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九龙坡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修订)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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