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九龙坡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方案》政策问答
问1:是否所有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都可申领补贴?
答1:我区增设电梯补贴范围有所限制,仅为本区城镇范围内(不含高新区直管园),国有土地上4层及以上,初始取得不动产权证满10年及以上,已经按照《办法》完成电梯增设的老旧住宅。
问2:申请补贴的签字要求是否为100%?
答2:申请补贴的签字比例不再要求100%,按照《办法》上的签字要求执行。
问3:申请补贴名额有限的情况下,该如何排队?
答3:在按照《办法》完成电梯增设后,符合补助范围的电梯项目即可按照《方案》向属地镇街提交补助申请材料。属地镇街审核无误后在7个工作日内及时向区财政局据实申报,以其向区财政局据实申报的时间先后为序。
问4:超过当年补助名额的该怎么办?
答4:超出当年补助名额的,以镇街向区财政局据实申报的时间先后为序,纳入后一年度补助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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