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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九龙坡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分方案》政策问答

日期:2024-12-31

一、“噪声敏感建筑物”与“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是什么?

答:噪声敏感建筑物,是指用于居住、科学研究、医疗卫生、文化教育、机关团体办公、社会福利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是指以用于居住、科学研究、医疗卫生、文化教育、机关团体办公、社会福利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为主的区域。

二、噪声敏感建筑物临时扩展区是什么?

答: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周边直线200米范围内,或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优化确定的范围内,如存在一定规模的建筑施工工地,则该范围自动划为噪声敏感建筑物临时扩展区,并按照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有关要求进行管理。

三、《重庆市九龙坡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分方案》的划分目的是什么?

答:划分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是有效控制噪声污染,改善全区声环境质量,保障城市居民正常生活、学习和工作场所安静的重要手段。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分后将进一步提高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可操作性,加快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噪声污染问题,提高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声环境质量,推动全区声环境质量改善,提升群众满意度。

四、《重庆市九龙坡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分方案》具体划分了哪些区域?

答:九龙坡区建成区范围,主要涉及渝州路街道、石桥铺街道、二郎街道、杨家坪街道、黄桷坪街道、谢家湾街道、石坪桥街道、中梁山街道、九龙街道、华岩镇、陶家镇、西彭镇、铜罐驿镇;不含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直管园范围。

五、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和声环境功能区的差异是什么?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土空间规划以及用地现状,划定本行政区域各类声环境质量标准的适用区域;将以用于居住、科学研究、医疗卫生、文化教育、机关团体办公、社会福利等的建筑物为主的区域,划定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是区域规划调整、引导产业布局和用地结构优化的科学依据,也是强化噪声源监督管理和环境执法的重要手段。而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是以用于居住、科学研究、医疗卫生、文化教育、机关团体办公、社会福利等的建筑物为主的区域,是为了加强该区域噪声污染防治,保障居民的安静生活环境。

政策原文: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九龙坡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分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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