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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九龙坡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政策问答

日期:2023-11-27

问:什么是突发环境事件?

答: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因素,导致污染物或放射性物质等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环境质量下降,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或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

举例:某化工厂一存储化学品的罐体因腐蚀破损未及时发现,导致化学品进入外界空气和水体中,造成空气和水环境质量下降,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饮水安全,需要采取堵漏、收集、降解、处理污染物、监测空气和水环境、疏散人群等紧急措施予以应对。

问:预案出台的背景、政策依据是什么?

答:按照《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20129号)第十五条“应急预案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和情势变化适时修订。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至少五年修订一次。”要求,我区开展了《重庆市九龙坡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编制过程中,区生态环境局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在资料收集、现场排查、风险评估等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经充分研究、专家评审、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后,制定了《重庆市九龙坡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经区政府审定同意后,以区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实施。

问:预案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预案》共九部分组成:总则、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预警预防和信息报告、应急响应、善后工作、应急保障、宣传培训和演练、附则、附件等。

问:预案的出台有什么意义?

答:《预案》明确了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指挥长由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区政府办公室、区生态环境局、区应急管理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交通局、区商务委、区农业农村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公安分局、事发地镇街主要负责人任副指挥长,副指挥长可根据事件性质和处置需要增减。建立健全了我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体系,提高对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通过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迅速响应和开展有效的应急行动,有效消除、降低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危害和影响。

举例:我区某路段一油罐车发生车祸,导致运输的柴油泄漏进外环境,区政府根据事件发展情况启动《预案》,并根据《预案》中各部门的职责要求,组织相关部门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处置,以减少柴油对外环境的影响。

问:发生突发环境应急事件后,生态环境部门如何开展处置工作?

答: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生态环境部门立即调集应急物资、装备等赶赴污染事故现场调查、处置,并立即按程序向区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报告。根据区政府指令,启动相应应急预案,成立应急指挥部,按照《预案》开展应急处置。

举例:区生态环境局接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后,立即调度属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甄别,同步调集应急物资、装备赶赴污染事故现场调查、处置。同时,按程序向区政府报告和市生态环境局报告,根据事态发展和影响范围,向区政府建议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并按《预案》要求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政策原文: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九龙坡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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