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下载文字版 下载图片版 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九龙坡区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九龙坡府办发〔2019〕144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九龙坡区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区委、区政府(区委第122次常委会议、区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12日       

 

九龙坡区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

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推进部分重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建城〔2017〕253号)、《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4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9〕82号)等相关文件的工作要求,深入推进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决策部署,围绕“三高九龙坡、三宜山水城”总愿景,坚持大城细管、大城智管、大城众管,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加强科学管理,形成长效机制,推动习惯养成,努力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不断提升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水平。

(二)工作目标

1.2019年目标

(1)城市建成区:一是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二是全区实施分类示范的街镇比例达到40%,即在2018年已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的渝州路街道、二郎街道的基础上,新增谢家湾街道、九龙镇全域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工作;三是杨家坪街道、石坪桥街道、黄桷坪街道、石桥铺街道、中梁山街道、华岩镇分别在各自辖区内选取至少一个社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工作。

(2)西部三镇:一是西彭镇、陶家镇、铜罐驿镇建制镇所在地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二是各镇30%以上的行政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工作。

(3)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28%。

2.2020年目标

(1)城市建成区:全区实施分类示范的街镇比例达到60%,即在2019年分类示范基础上,新增杨家坪街道、华岩镇全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工作;石坪桥街道、黄桷坪街道、石桥铺街道、中梁山街道分别在各自辖区内新增一个社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工作。

(2)西部三镇:在80%以上的行政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工作。

(3)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

3.2021年目标

(1)城市建成区:全区实施分类示范的街镇比例达到100%,即在2020年分类示范基础上,新增石坪桥街道、黄桷坪街道、石桥铺街道、中梁山街道全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工作。

(2)西部三镇:在100%的行政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工作。

(3)基本建成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4.2022年目标

进一步优化完善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巩固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效(详见附件1)。

二、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一)开展示范片区建设。各街镇要广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推进实现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全覆盖,分类别全覆盖,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全覆盖。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要以示范村为单位开展示范,以点带面,逐步扩展延伸。

(二)公共机构率先示范。区机关事务局、区教委、区卫生健康委等主管部门要组织党政机关和学校、医院、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率先实行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区级有关部门要指导国有企业和车站、宾馆、饭店(含餐饮企业)、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场所落实生活垃圾分类要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要加强军地协作,共同推进军队营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三)夯实学校教育基础。区教委要指导学校依托课堂教学、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等平台,加强学校生活垃圾分类教育。以生活垃圾分类为主题,深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和“小手拉大手”等活动,实现“教会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目标,培养良好文明习惯。

(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区委宣传部要牵头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活动。区机关事务局要牵头组织公共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志愿者活动,落实参加一次培训、开展一次活动、督导一个单位、带动一个家庭、联系一个社区“五个一”工作。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要积极引导各类群体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尤其要发挥青少年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引导其带头践行绿色生活方式,让绿色、低碳、公益成为更多青少年的时尚追求。“山水之城·美丽之地”等志愿服务活动要把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作为重要内容,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宣传、主题实践。

三、加快生活垃圾分类系统建设

(一)完善简便易行的分类投放方式。明确基本分类标准,推进精准分类投放,引导居民在家中分类设置其他垃圾(干垃圾)、易腐垃圾(湿垃圾)桶,做好日常“干湿”分类,并将有害垃圾单独投放到指定投放点,鼓励出售或单独投放可回收物。湿垃圾要采用专用容器盛放,减少塑料袋使用,逐步实现湿垃圾“无玻璃陶瓷、无金属杂物、无塑料橡胶”。居住小区结合实际在“干湿”分类的基础上,增设有害垃圾和可回收物投放点。农村生活垃圾在推进“干湿”分类的基础上,可因地制宜推进分类工作,具备条件的可单独投放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就地堆肥、沤肥、还田处理。区级各部门、街镇和村(社区)要落实分类指导员制度,强化现场引导,纠正不规范投放行为,做好台账记录。结合实际探索推行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楼层撤桶,建立方便可行的分类投放体系。

(二)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引导专业公司开展生活垃圾收集工作,提高分类收集水平。优化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站点布局,在合适位置设置明显标识牌,公示收集站点分布、开放时间,以及各类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置责任单位、收运频率、收运时间和处置去向等信息。要合理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箱桶(房、站)等,并分类喷涂统一、规范、清晰的标志和标识,确保功能完善,干净无味。按照《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设施配置及管理导则(试行)》要求,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做到设施完好、种类齐全、标志清晰、清洁卫生。

(三)防止分类运输“先分后混”。以全程分类为目标,积极推广市场化、专业化运输模式,支持专业运输公司承担生活垃圾分类运输工作,严防“先分后混”。要按照辖区各类生活垃圾的产生量,合理确定收运频次、收运时间和运输线路,配足、配齐分类运输车辆。车辆应分类喷涂统一、规范、清晰的标志和标识,标明运输生活垃圾种类。中转站点要满足分类运输、暂存条件,并符合密闭、环保、高效的要求。要强化运输环节管理,对有物业管理的小区,区住房城乡建委要指导监督物业单位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做好与生活垃圾收运单位的衔接;对无物业管理的小区,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兜底衔接,防止生活垃圾“先分后混”、“混装混运”。有害垃圾运输要严控污染,确保环境安全。

(四)提高适应分类的处理能力。加快建立与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相匹配的分类处理系统,加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规划建设,满足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需求。加快有害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分类收集后的有害垃圾,属于危险废物的应按危险废物管理,确保环境安全。严禁利用餐厨垃圾违规饲喂生猪。区商务委要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推进与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的融合,建立可回收物统计制度,促进再生资源规范化、专业化处理和循环利用。配合全市开展生活垃圾处理产业园区建设、优化技术工艺、统筹各类生活垃圾处理等工作。

四、强化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局并负责日常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各街镇要成立由党委或行政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建立“一把手”亲自抓的工作机制。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各镇街要于2019年11月底前完成本行业或本辖区垃圾分类实施方案修订工作,细化工作目标,完善配套措施,保障工作力量,持续抓好落实。示范单位、示范片区要对标国际国内先进城市,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及配套措施。区级各部门、国有企业、有关单位等要落实专门力量,分工负责,组织系统内单位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督促派驻到各街镇的机构服从分类工作安排。区农业农村委等有关部门要统筹其他领域垃圾分类工作,区分种植业废弃物、养殖业废弃物、投入品包装废弃物,推进农业生产垃圾分类工作;开展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强化建筑垃圾源头管理,提高分类收运和资源化利用水平。

(二)强化党建引领。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带头作用。基层党组织要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基层党建和社会治理的重要切入点,以党建工作为引领,压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责任,全面推进党建工作和分类工作互促并进。依靠街镇、村社党组织,统筹村(居)委会、业委会、物业企业力量,发动党员骨干、热心市民、志愿者等参与、监督生活垃圾分类,努力形成居民区党组织、村(居)委会、业委会、物业企业、志愿者一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三)强化法治保障。坚持依法治理,严格实施《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结合实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行动,通过教育、处罚、拒运和纳入社会诚信体系等方式约束行为,逐步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法治保障水平。

(四)强化宣传发动。区委宣传部等部门要通过文明城区创建和“文明在行动、九龙更洁净”等活动,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进机关、进学校、进村社、进家庭、进企业、进景区等“十进”宣传活动。要统筹市、区媒体加大公益宣传力度,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网络等媒体在黄金时段或显著版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公益宣传。区交通局、区国资委等部门要督促有关企业在公交车厢(站台)、轨道交通车厢(站台)等,利用部分广告位用于生活垃圾分类公益宣传。区住房城乡建委要督促物业公司利用部分广告位开展公益宣传。街镇、村社要利用宣传栏、公示栏等载体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传,切实提高群众对生活垃圾分类的认识,培养市民生活垃圾分类习惯。

(五)强化政策保障。按照混合垃圾多付费、分类垃圾少付费原则,探索差别化生活垃圾处置收费。探索生活垃圾分类政策引导、激励和补贴机制,提高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积极性。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逐步形成多元投入、财政保底的经费保障机制,创新政府、市场、社会合作模式,研究利用市环卫集团等专业企业的优势,结合实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六)强化经费保障。建立稳定持续的政府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将生活垃圾分类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足额保障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经费、示范工作奖补经费、运行工作经费、宣传教育经费和考核经费等相关经费,并及时按需调整保障费用。各街镇根据各自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和计划,制定经费使用绩效考评办法,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顺利开展。

(七)强化督导评价。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完善“月暗查、季评价、月报告、季通报”制度,对各行业主管部门和街镇实施监督监测、绩效评价。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各街镇要完善定期调度、评价、通报措施,推动形成齐抓共管、齐头并进的工作格局。各部门和各街镇要定期总结工作,于每季度末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情况。

 

附件:1.九龙坡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任务分解表

      2.九龙坡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责任分工表

附件1

九龙坡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号

镇街名称

基础数据

2022年底前示范单元总目标

2018年任务目标

2019年任务目标

2020年任务目标

2021年任务目标

2022年任务目标

备注

社区

数量

(个)

行政村数量(个)

社区数量(个)

行政村数量(个)

示范社区(个)

示范村(个)

年度总目标

新增示范社区(个)

新增示范村(个)

新增示范社区(个)

新增示范村(个)

新增示范社区(个)

新增示范村(个)

新增示范社区(个)

新增示范村(个)

1

杨家坪街道

13

0

13

0

1

0

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

1

0

11

0

0

0

0

0

2020年示范全覆盖

2

谢家湾街道

14

0

14

0

0

0

14

0

0

0

0

0

0

0

2019年示范全覆盖

3

石坪桥街道

7

0

7

0

0

0

1

0

1

0

5

0

0

0

2021年示范全覆盖

4

黄桷坪街道

9

0

9

0

0

0

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

1

0

1

0

7

0

0

0

2021年示范全覆盖

5

石桥铺街道

11

0

11

0

0

0

1

0

1

0

9

0

0

0

2021年示范全覆盖

6

二郎

街道

9

0

9

0

9

0

0

0

0

0

0

0

0

0

2018年示范全覆盖

7

渝州路街道

10

0

10

0

10

0

0

0

0

0

0

0

0

0

2018年示范全覆盖

8

中梁山街道

9

3

9

3

0

0

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

1

0

1

3

7

0

0

0

2021年示范全覆盖

9

九龙镇

10

1

10

1

1

0

9

1

0

0

0

0

0

0

2019年示范全覆盖

10

华岩镇

8

3

8

3

1

0

1

0

6

3

0

0

0

0

2020年示范全覆盖

12

西彭镇

5

23

5

23

0

2

在建制镇所在地,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

5

6

0

11

0

4

0

0

2021年示范全覆盖

13

铜罐驿镇

2

7

2

7

0

0

2

3

0

3

0

1

0

0

2021年示范全覆盖

14

陶家镇

1

8

1

8

0

0

1

3

0

3

0

2

0

0

2021年示范全覆盖

合计

108

45

108

45

22

2

\

37

13

21

23

28

7

0

0

 

 

 

附件2

 

九龙坡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责任分工表

工 作 内 容

责 任 单 位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

提请领导小组研究审议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包括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重要事项。

统筹协调、指挥调度、部署推进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会议,总结工作推进情况,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疑难问题,并按全年工作整体进度安排,指导落实每个重要时间节点的相关工作。

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监督检查和考核奖惩,督促指导各部门、各单位、各街镇积极履行生活垃圾分类职责,通报工作情况,总结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

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区城管局)

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督查考核工作内容,实施督查督办。

区政府办公室

制定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方案,并牵头统筹各部门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引导和志愿服务等活动。

区委宣传部

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实支部主题党日制度等,组织引导广大党员学习垃圾分类知识,带头开展垃圾分类。

区委组织部

负责全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设施项目的可行性(核准、备案)及概算审批工作;积极向市发展改革委争取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的政策和资金支持。

区发展改革委

负责编制审核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相关经费预算;及时落实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各项相关经费,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资金保障;配合相关部门争取上级资金及政策支持。

指导银行、金融机构等开展垃圾分类工作。

区财政局(金融办)

负责组织全区学校、幼儿园及其他教育、培训等教育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制定全区教育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将生活垃圾分类课程纳入学校教学课程。

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进课堂、垃圾分类实践活动、“小手拉大手”等宣传活动,并定期开展教育行业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培训和推广工作;对全区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进行垃圾分类培训;号召动员学生争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志愿者。

建立全区教育系统生活垃圾分类考核考评制度,并有组织地开展监督考评工作。

区教委

负责督促全区新建住宅区、开发地块建设单位建设生活垃圾分类配套设施;负责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实《重庆市生活

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中的相应分类责任人职责,将物业服务企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制定全区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建立对全区物业服务企业的生活垃圾分类考核考评制度,并有组织地开展监督考评工作。

区住房城乡建委

负责督促和检查指导可回收物的回收管理工作;加强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的管理,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负责推进回收网络与垃圾分类工作的对接。指导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商场等商贸流通企业开展垃圾分类工作。

区商务委

负责指导全区社会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并制定社会组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导方案。

建立对全区社会组织的生活垃圾分类考核考评制度,并有组织地开展监督考评工作。

区民政局

协调推进军队营区开展垃圾分类工作。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负责根据《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开展执法工作,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执法工作方案;负责做好全区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分类运输工作。

牵头协调区级相关执法部门开展全区生活垃圾分类执法工作。

指导有关单位做好道路清扫保洁区域的垃圾分类工作。

区城管局

负责监督指导有害垃圾统一收运处理工作,对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过程进行环境污染防治监督;配合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工作。

区生态环境局

负责督促指导全区演出场馆、图书馆等文化场馆以及A级景区和星级酒店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利用文化场馆、景区及酒店等开展分类宣传;对旅游行业管理人员进行垃圾分类专题培训,将垃圾分类宣传范围延伸到外来游客。

建立对全区文化场馆、A级景区和星级酒店的生活垃圾分类考核考评制度,并有组织地开展监督考评工作。

探索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内容纳入对景区、酒店等单位的星级评定工作范畴。

区文化旅游委

牵头组织全区医疗机构开展垃圾分类,并进行监督指导;制定全区医疗行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建立对全区医疗机构的生活垃圾分类考核考评制度,并有组织地开展监督考评工作。

区卫生健康委

负责指导全区体育场馆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建立对全区体育场馆的生活垃圾分类考核考评制度,并有组织地开展监督考评工作。

区体育局

负责督促、指导机关、区级部门、镇街、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制定行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建立对机关、区级部门、镇街、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的生活垃圾分类考核考评细则,并组织开展监督考评工作。

牵头组织公共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志愿者活动,落实“五个一”工作。

区机关事务局

负责督促、指导全区交通运输企业及物流公司开展垃圾分类工作。

切实抓好汽车客运站等单位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及集中整治工作,建立、落实长效管理机制。

督促指导交通运输企业在公交、地铁等公交工具上和公交站、地铁站开展垃圾分类公益广告宣传。

区交通局

负责在建设用地和空间布局上对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设施给予保障,通过规划布局,预留和控制相应的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用地。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负责督促、指导餐饮服务单位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制定餐饮行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建立对全区餐饮服务单位的生活垃圾分类考核考评细则,并有组织地开展监督考评工作。

 

区市场监管局

 

负责配合对全区各镇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

区农业农村委

负责组织区级团组织及青年志愿者队伍开展垃圾分类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等宣传活动,制定全区生活垃圾分类青年志愿者宣传活动方案。

引导青少年带头践行绿色生活方式,组织青少年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发挥其在垃圾分类工作中的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团区委

积极引导全区广大妇女践行垃圾分类,并发挥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宣传引导作用。

区妇联

负责统筹本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制定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并组织落实(包括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配合相关区级部门开展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强对本辖区内公共机构及相关企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检查、指导力度。

切实抓好本辖区内的居民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健全垃圾分类制度和分类队伍,建立居民生活垃圾分类考核考评细则,并有组织地开展监督考评、自查自纠及集中整治工作,并建立、落实长效管理机制。

各相关镇街

区级各部门应积极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充分利用本单位宣传平台宣传生活垃圾分类,营造浓厚的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氛围,并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其他区级部门、镇街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工作。

区级各部门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发布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