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九龙坡区蓝天保卫战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相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2020年九龙坡区蓝天保卫战攻坚行动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4日
九龙坡区2020年蓝天保卫战攻坚行动方案
为切实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坚决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和打赢蓝天保卫战,促进我区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确保空气质量目标任务完成,根据《重庆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2018—2020年)》《重庆市贯彻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关于印发重庆市九龙坡区贯彻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九龙坡府办发〔2019〕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开展蓝天保卫战攻坚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攻坚目标
通过实施攻坚行动,巩固完善已有防治措施,加力推进尚有提升空间的防治措施,确保完成年度蓝天目标任务: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00天以上或同2019年比增加5天以上,PM2.5年均浓度巩固改善,重污染天气控制在较少水平。
二、组织机构
成立九龙坡区蓝天保卫战攻坚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刘小强任组长,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王南,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汪平和区政府副区长赵文明任副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区生防推进办、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委、区交通局、区公安分局和各镇街、园区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附件1),负责统一组织、协调推进蓝天保卫战攻坚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生态环境局,由区政府副区长赵文明兼任办公室主任,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赵玮、区生态环境局局长李锡智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处理领导小组日常事务。
三、攻坚内容
(一)严控城市扬尘污染
每周检查、巡查辖区工地10个以上,督促建设施工工地落实设置硬质围挡封闭施工、硬化进出口及场内道路、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及配套的沉沙井和截水沟、处置泥浆废液、覆盖围挡易扬撒物料和土方、限制现场搅拌混凝土、禁止高处抛撒建筑垃圾和物料、采用湿法作业等控尘措施,严格执法,依法查处不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违法行为。
严格落实辖区内道路清扫保洁作业质量标准,对城市干道、环境敏感点周边至少每天冲洗1次,每4小时进行1次洒水降尘,并建立道路保洁工作台帐。道路保洁务必达到无积泥积尘和见本色的要求,同时要加强对道路绿化带行道树、人行道和路沿石的冲洗。12时至19时高温时段出动喷雾车,在渝州路、科园六路、奥体路等重要路段实施喷雾降温作业。
督促所有运渣车辆落实密闭运输要求,设置3个执法检查点,严查运渣车不落实密闭运输规定、冒装撒漏和带泥上路等道路扬尘问题,建立执法查处工作台帐。
牵头单位: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
责任单位:各镇街、园区
(二)加大工业污染治理力度
督促工业企业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确保达标排放;做好工业堆场、渣场和厂区扬尘防控,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坚决立案查处;对布局不合理、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制定综合整改方案,实施分类治理;每周检查企业不少于10家,每月开展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监督性监测不少于10家。
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各镇街、园区
(三)严格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
严格执行高排放车辆、货运车限制通行措施,加大机动车违规行驶行为执法力度,在重要路段设点检查货车入城通行证,对违反通行证管理的货运车辆严格实施查处。加强道路交通管理,特别是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周边拥堵路段采取必要措施缓解道路交通拥堵,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在空气质量监测点周边路段加强机动车道路抽检,重点抽检柴油车和疑似超标车。每周检查2家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运行情况,督促加油站高温时段错峰卸油。
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生态环境局
(四)强化生活污染和露天焚烧污染控制
每周检查辖区内餐饮企业油烟排放不少于10家(次),禁止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从事餐饮经营;加强巡查,坚决取缔露天烧烤;开展油烟排放监测100家,查处超标排放行为。坚持每日巡查,坚决制止露天焚烧秸秆、落叶及其他农作物,制止露天烟熏腊肉。全面禁止燃用高污染燃料。
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委
责任单位:各镇街、园区
(五)开展专项督查
由区生防推进办牵头,区政府督查办、区蓝天办配合,负责对攻坚行动定期和不定期开展督查检查和随机抽查,及时发现攻坚行动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及时督办,跟踪解决,确保攻坚行动取得实效,完成攻坚目标。
牵头单位:区生防推进办
责任单位:区政府督查办、区蓝天办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强化履职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蓝天保卫战攻坚行动的重要性、紧迫性,结合本单位职责,细化行动方案,立即进行安排部署。区级相关部门和各镇街、园区主要领导要亲自上阵,分管领导带领科室负责人具体抓落实,主要领导每周带队实施现场检查不得少于1次,分管领导不得少于2次,具体业务科室负责人必须坚持每天到一线组织实施攻坚。各单位要做好攻坚行动资料存档备查,确保工作落地落实。
(二)严格标准、严格执法
各单位务必严格按照本单位职能职责,对照攻坚措施的要求开展工作,对攻坚行动期间发现的问题和上级单位通报的问题绝不姑息,立即责令相关主体限期整改,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上限从重处罚。
(三)严格督查、严肃纪律
攻坚行动督查组要对攻坚行动开展强化督查,实施明察暗访和随机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督办。对工作不力、措施落实不到位甚至弄虚作假的单位和责任人要进行通报,对造成恶劣后果和重大影响的,要按规定启动问责机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弄虚作假的单位和责任人,发现1次的,进行全区通报;发现2次的,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发现3次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区政府常务会议上作检讨;发现3次以上的,对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启动问责,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严格考核,定期通报
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召开1次调度会,解决攻坚行动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并布置下一阶段工作,每周制作1期攻坚行动专报,在专报中通报各镇街空气质量排名、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并将上述情况纳入年度环保实绩考核。
(五)落实专人,强化保障
各成员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对相关工作人员要加强培训管理,大力提升工作能力,同时避免人员频繁更换,保持队伍稳定。要在落实好政府“过紧日子”的前提下,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提高资金使用针对性、有效性,为打赢蓝天保卫战提供物质保障。
附件:1.九龙坡区蓝天保卫战攻坚领导小组名单
2.九龙坡区蓝天保卫战攻坚督查重点一览表
3.九龙坡区大气污染防治问题清单
4.九龙坡区蓝天保卫战攻坚督查问题交办台账
5.九龙坡区蓝天保卫战攻坚部门、镇街检查巡查工作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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