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九龙坡区全面推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级相关部门:
《重庆市九龙坡区全面推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15日
重庆市九龙坡区全面推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全面推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23号)精神,全面推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问题导向、高效便民、协同推进、风险可控的原则,在行政机关办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时实行告知承诺制,以行政机关清楚告知、企业和群众诚信守诺为重点,优化告知承诺流程,在涉企经营许可事项领域逐步实现告知承诺办理电子化、告知承诺效率可量化、信用监管自动化,推动形成标准公开、规则公平、预期明确、各负其责、信用监管的治理模式,进一步便利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争取到2021年底,全区建成全过程电子化、全流程闭环化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办理机制。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录管理机制
全区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均纳入全市统一目录管理。区发展改革委负责统筹全区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录,及时向社会公布全市明确的区县目录事项清单,并依法依规动态调整管理。(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级有关行政机关)
结合全区实际,对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设定且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经营许可条件行为、有效防范风险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由区政务办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建议,按有关程序逐级上报市政府批准后纳入目录管理。(责任单位:区政务办,区级有关行政机关)
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以外的行政许可事项,可参照本方案实行告知承诺制,并纳入目录管理。
(二)建立健全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配套制度
各行政机关认真梳理工作环节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切实提高风险防范能力。积极对接市级行政机关,参照全市统一的配套制度,科学编制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修改完善办事指南,细化操作流程,制作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并抄送区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区级有关行政机关)
告知承诺制办事指南、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要通过办事大厅等相关服务场所、门户网站、“渝快办”政务服务平台等渠道依法依规公布,方便申请人查阅、索取或者下载。(责任单位:区级有关行政机关)
(三)协调融入全市告知承诺系统
积极协调重庆市信用中心,促使“渝快办”政务服务平台及相关部门业务系统积极融入全市信用承诺系统,实现自动触发承诺办理流程、自动生成告知承诺书、自动纳入主体信用档案、自动推送事中事后核查、自动统计办件时效等功能。探索建立事前信用预警系统,对申请人进行信用评估,加强事前风险防控。(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级有关行政机关)
三、工作流程
(一)确定告知承诺制的适用对象
对于目录内的告知承诺事项,行政机关应告知申请人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申请人不愿承诺或者无法承诺的,按照一般程序办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责任单位:区级有关行政机关)
对于选择承诺制办理的申请人,行政机关通过告知承诺系统查询核实,申请人有较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或者存在曾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的,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告知承诺制。(责任单位:区级有关行政机关)
(二)规范告知承诺制工作流程
在办理告知承诺事项时,行政机关应向申请人一次性告知:事项名称,设定依据,许可条件和材料要求,承诺方式,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民事、行政、刑事责任,行政机关核查权力,承诺书是否公开、公开范围及时限等。申请人自愿签署告知承诺书并按要求提交材料,行政机关应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承诺的内容应当包括申请人已知晓告知事项、已符合相关条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以及承诺的意思表示真实等内容。电子签名的承诺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实行告知承诺制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其许可材料同时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要一次性告知和承诺,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程序办理。在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办结前,申请人有合理理由的,可以撤回承诺申请,撤回后应当按原程序办理。(责任单位:区级有关行政机关)
(三)加强事中事后核查
按照市级行政机关具体业务要求,区级行政机关针对目录内事项分别确定核查办法,明确核查时间、标准、方式以及是否免予核查。(责任单位:区级有关行政机关)
对免予核查的事项,要综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并将结果反馈至告知承诺系统。按照全市统筹制定的本系统告知承诺事项“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比例和检查频次,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检查覆盖面。(责任单位:区级有关行政机关)
对可以在线核查的事项,要依托“渝快办”政务服务平台、重庆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形成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在线核查体系。各行政机关利用政务信息共享平台、政务服务移动客户端、区块链技术等收集、比对相关数据,实施在线核查。对确因条件限制无法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的,各行政机关要建立跨部门、跨地区的互助调查机制,及时履行协查义务,实现及时核查和有效核验。(责任单位:区级有关行政机关)
对进行现场核查的,依托“互联网+监管”平台和应用程序等,将承诺情况及时准确推送给有关监管人员,为一线监管执法提供信息支撑,同时要优化工作程序、加强业务协同,避免烦企扰民。相关核查结果应同步共享至告知承诺系统。(责任单位:区级有关行政机关)
对在线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承诺不实的,行政机关要依法终止办理、责令限期整改、撤销行政决定或者予以行政处罚,并纳入信用记录,依法依规开展失信惩戒。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责任单位:区级有关行政机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由区发展改革委、区政务办牵头,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委等部门参与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对全面推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的统筹协调。
(二)开展宣传培训
要充分利用行政审批大厅窗口、“渝快办”等门户网站和报刊、广播、电视等渠道,全方位宣传告知承诺制便民举措,适时总结具体经验和实施效果等,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为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切实加强培训,提升行政机关相关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切实做好便民服务事项。
(三)加强督促检查
建立督察情况通报制度,对工作中违纪违法的单位及人员要依纪依法问责。对工作中表现突出、企业和群众评价满意度高的单位及人员,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建立健全改革容错机制,属于合理容错情形的,对相关单位及人员依纪依法免除相关责任或者减轻、从轻处理。
附件:重庆市九龙坡区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录(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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