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重庆市九龙坡区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关于社会救助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统筹推进全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按照《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重点举措>的通知》要求,经区政府同意,成立重庆市九龙坡区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谢 嘉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赵 玮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区志中心主任
周辉胜 区民政局局长
成 员:韩 健 区法院专职审委会会员
杨跃贵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谭洪波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张 薇 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邹江霞 区委教育工委副书记
陈大海 区民政局副局长
孙炳强 区司法局副局长
孙正丽 区财政局一级调研员
余 伟 区人力社保局就业和人才中心副主任
庞 宁 区住房城乡建委副主任
吴晓萍 区农业农村委(区乡村振兴局)副主任
焦俊秋 区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于奇一 区应急局政治部主任
代文金 区医保局医保事务中心主任
陈永生 区信访办副主任
李开新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罗 艳 区总工会副主席
张 坤 团区委副书记
葛钊宇 区妇联副主席
田 禾 区残联副理事长
周念华 区红十字会副会长
二、主要职责
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全区社会救助工作,分析研判社会救助工作形势,制定完善社会救助政策措施;协调各镇街、部门推进全区社会救助工作,协调解决社会救助工作有关问题;指导和督促各级各单位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完成工作目标任务,协调推进社会救助部门信息资源共享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由陈大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会议组织、协调、联络等日常工作。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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