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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九龙坡区深化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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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相关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九龙坡区深化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20日

重庆市九龙坡区深化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深化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81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按照“科学管理,绿色发展;党政推动,全民参与;示范引领,持续推进;制度保障,长效管理;因地制宜,城乡统筹”和“全生命周期管理、全过程综合治理、全区域统筹实施、全社会普遍参与”,以及共建共治共享的原则,深入推进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努力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为实现“三高三宜三率先”发展愿景努力奋斗。

(二)主要目标。到2021年底,城市建成区内100%的镇街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创建达标示范小区140个,升级改造生活垃圾分类居民小区投放收集点(站)320个,并完成16个国家级、10个市级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联系小区建设。建成区范围内家庭厨余垃圾有效分出比例达到城市生活垃圾总量的35%以上。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0%以上。全区100%的行政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各行政村按重庆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标准进行打造,并创建达标市级示范村3个。全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进一步完善,建成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和有害垃圾收运体系。

2022年底,进一步优化完善全区生活垃圾分类运输处理系统,继续深化创建达标示范小区和市级示范村,巩固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效。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2%以上。

2025年底,全区基本建立配套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法律法规制度体系,居民普遍形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全区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2%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加强科学管理

1.推进全域覆盖。按照国家规定和标准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区级各部门负责本行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导监督行业单位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各镇街坚持因地制宜,统筹推进本辖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做到宣传动员、分类设施、监督管理全覆盖。(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并持续推进,区级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动源头减量。推行生态设计,提高产品可回收性。开展商品生产环节增加分类标识试点,逐步在产品包装上设置醒目的垃圾分类标识。在食品、化妆品、快递、外卖等行业开展过度包装专项治理,有效减少包装废弃物。落实塑料污染治理管理规定,依法禁止、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深化“吃得文明”,践行“光盘行动”,推动餐饮网点、宾馆、酒店、旅游景点等减少一次性用品供应,推广小份菜、分餐制等,将“吃得文明”“光盘行动”相关要求纳入绿色饭店、钻级酒家、星级农家乐等评审标准。(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并持续推进,重庆市邮政管理局四分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快分类投放收集系统建设。各镇街根据生活垃圾产生量和产生类别,科学合理布局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厢房、桶站等设施设备。各镇街要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入全面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年度重点任务统筹推进,全面实施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点(站)升级改造和国家级、市级示范联系小区建设、达标示范小区建设。新建住宅项目的垃圾分类收集厢房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积极推广撤桶建站、定时定点投放、监督指导等行之有效的分类投放模式,引导居民精准、便捷地进行生活垃圾分类,逐步提高生活垃圾分类质量。(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并持续推进,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商务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完善分类运输系统。建立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相衔接的运输网络,根据收集需求配足分类运输设备。依托现有环卫收运体系,建立完善生活源有害垃圾(非危废环节)收运系统,实现厨余垃圾与有害垃圾、其他垃圾有效分开,确保有害垃圾单独收集运输。建立密闭、高效的分类运输系统,避免装车运输过程中“抛洒滴漏”。各镇街加强物业单位与生活垃圾清运单位之间的有序衔接,防止生活垃圾“先分后混、混装混运”。做好重大疫情等应急状态下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工作。(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并持续推进,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商务委、区卫生健康委等区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5.推进资源化利用。因地制宜选用厨余垃圾处理工艺,明确厨余垃圾处理方向,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加快“两网融合”服务点建设,引导规划建设集生活垃圾回收利用、再生资源利用等为一体的分拣中心或集散场地,推动再生资源利用行业转型升级。发挥供销系统网络优势,以再生资源回收企业为主体,加快构建功能完善、高效利用、生态环保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推进城市生活垃圾中低值可回收物的回收利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并持续推进,区城市管理局、区商务委、区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努力推动习惯养成

1.发动全社会参与。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加强基层治理的重要载体,强化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统筹村(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单位力量,加强垃圾分类宣传,深入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提高群众参与度、获得感,实现从“要我分类”到“我要分类”的转变。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家庭和个人,依法履行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义务。(各镇街党委(党工委)和政府负责落实并持续推进,区民政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等区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切实从校园抓起。通过课堂教学、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等方式,深入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绿色学校创建统筹推进。依托各级少先队、学校团组织等开展“小手拉大手”等知识普及和社会实践活动,动员家庭积极参与。支持有条件的学校、社区建立生活垃圾分类青少年志愿服务队。(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并持续推进,区教委、团区委、区妇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建立健全社会服务体系。积极创造条件,广泛动员并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深入开展“文明新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行动,培育常态开展垃圾分类相关项目的志愿服务组织,积极开展公益活动,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培训、引导和监督。鼓励产品生产、实体销售、快递、外卖和资源回收等企业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主动开展社会服务。(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并持续推进,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经济信息委、区商务委等区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营造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公益宣传力度,注重典型引路、正面引导,利用广播、电视、报社、网络等媒体在黄金时段或显著版面开展垃圾分类知识公益宣传。进一步推广“重庆市垃圾分类”微信公众号,提升宣传服务水平和关注度。建设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教育基地,定期向市民开放。(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并持续推进,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城市管理局等区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快形成长效机制

1.健全完善法规管理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即将出台的《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相关要求,完善一批配套制度措施,因地制宜细化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的管理要求,形成一套符合实际的生活垃圾管理模式。各镇街推动建立“城管进社区、为民办实事”执法服务点,完善执法管理机制,明确工作内容,定期召开议事会,及时发现生活垃圾分类难点问题,促进执法管理与社区服务良性互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并持续推进,区司法局、区城市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区级各部门、各镇街结合实际统筹安排预算,支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重点保障和支持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建设、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点(站)升级改造、低值可回收物回收、社会宣传发动等。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相关税收优惠。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逐步形成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元投入的经费保障机制。(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并持续推进,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健全收费机制。按照产生者付费原则,完善生活垃圾收费制度。按照市级相关规定及要求,结合生活垃圾分类情况,逐步实行分类计价、计量收费等差别化管理,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并持续推进,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城市管理局、区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强化科技支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技术专题研究,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等技术发展。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技术装备研发和集成示范应用,完善渗滤液处理、飞灰处置、污染物排放等技术标准,攻关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核心技术,开展低值废弃物资源化和废旧塑料资源化利用项目示范工程建设。鼓励探索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互联网、移动端APP等技术手段,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相关产业发展。(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并持续推进,区科技局、区经济信息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商务委、区大数据发展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严格考核评价。坚持“日巡查、月暗查、季通报”制度,从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和分类运输等10个方面作为重点考评内容。综合采取生活垃圾分类专项督查、专业督导检查、社会监督和群众满意度调查等方式,对区级各部门、各镇街垃圾分类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并强化结果运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并持续推进,区政府督查办、区教委、区卫生健康委、区机关事务局、区城综办、区分类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组织领导

(一)建立工作责任制。各区级部门、各镇街负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健全区级(部门)、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三级联动机制,层层压实责任。各区级部门、各镇街要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领导,主要负责人带头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题调研,亲自谋划、部署、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不断加强日常管理队伍建设。(各镇街党委(党工委)和政府负责落实并持续推进,区级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健全管理协同机制。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统筹调度。各镇街和区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垃圾分类行业发展研究部署,制定具体贯彻落实措施,推动公共服务、社会管理资源下沉到村(社区),推动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体系。(各镇街党委(党工委)和政府负责落实并持续推进,区级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附件:九龙坡区深化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任务清单


附件

九龙坡区深化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任务清单

重点

任务

具体

任务

序号

工作任务分解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全面加强科学管理

推进全域覆盖

1

按照国家规定和标准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区级各部门负责本行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导监督行业单位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各镇街坚持因地制宜,统筹推进本辖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做到宣传动员、分类设施、监督管理全覆盖。

区级各部门、各镇街

区级各部门、各镇街

推动源头减量

2

推行生态设计,提高产品可回收性。开展商品生产环节增加分类标识试点,逐步在产品包装上设置醒目的垃圾分类标识。

区经济信息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商务委、区市场监管局

区级有关部门、各镇街

3

在食品、化妆品、快递、外卖等行业开展过度包装专项治理,有效减少包装废弃物。落实塑料污染治理管理规定,依法禁止、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

重庆市邮政管理局四分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商务委、区市场监管局

区级各部门、各镇街

4

深化“吃得文明”,践行“光盘行动”,推动餐饮网点、宾馆、酒店、旅游景点等减少一次性用品供应。

区生态环境局、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

区市场监管局、各镇街

5

推广小份菜、分餐制等,将“吃得文明”“光盘行动”相关要求纳入绿色饭店、钻级酒家、星级农家乐等评审标准。

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

区市场监管局、各镇街

加快分类投放收集系统建设

6

各镇街根据生活垃圾产生量和产生类别,科学合理布局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厢房、桶站等设施设备。各镇街要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入全面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年度重点任务统筹推进,全面实施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点(站)升级改造和国家级、市级示范联系小区建设、达标示范小区建设。新建住宅项目的垃圾分类收集厢房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积极推广撤桶建站、定时定点投放、监督指导等行之有效的分类投放模式,引导居民精准、便捷地进行生活垃圾分类,逐步提高生活垃圾分类质量。

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商务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各镇街

区级各部门、各镇街

完善分类运输系统

7

建立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相衔接的运输网络,根据收集需求配足分类运输设备。

区城市管理局、区商务委

各镇街

8

依托现有环卫收运体系,建立完善生活源有害垃圾(非危废环节)收运系统,实现厨余垃圾与有害垃圾、其他垃圾有效分开,确保有害垃圾单独收集运输。建立密闭、高效的分类运输系统,避免装车运输过程中“抛洒滴漏”。

区城市管理局

区级有关部门、各镇街

9

各镇街加强物业单位与生活垃圾清运单位之间的有序衔接,防止生活垃圾“先分后混、混装混运”。做好重大疫情等应急状态下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工作。

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卫生健康委、各镇街

各镇街

推进资源化利用

10

因地制宜选用厨余垃圾处理工艺,明确厨余垃圾处理方向,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加快“两网融合”服务点建设,引导规划建设集生活垃圾回收利用、再生资源利用等为一体的分拣中心或集散场地,推动再生资源利用行业转型升级。发挥供销系统网络优势,以再生资源回收企业为主体,加快构建功能完善、高效利用、生态环保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推进城市生活垃圾中低值可回收物的回收利用。

区城市管理局、区商务委、区供销社

区商务委、区供销社、各镇街

努力推动习惯养成

发动全社会参与

11

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加强基层治理的重要载体,强化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统筹村(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单位力量,加强垃圾分类宣传,深入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提高群众参与度、获得感,实现从“要我分类”到“我要分类”的转变。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家庭和个人,依法履行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义务。

区民政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各镇街

区级各部门、各镇街

切实从校园抓起

12

通过课堂教学、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等方式,深入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绿色学校创建统筹推进。依托各级少先队、学校团组织等开展“小手拉大手”等知识普及和社会实践活动,动员家庭积极参与。支持有条件的学校、社区建立生活垃圾分类青少年志愿服务队。

区教委、团区委、区妇联、各镇街

区教委、团区委、区妇联、各镇街

建立健全社会服务体系

13

积极创造条件,广泛动员并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深入开展“文明新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行动,培育常态开展垃圾分类相关项目的志愿服务组织,积极开展公益活动,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培训、引导和监督。

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

区级各部门、各镇街

14

鼓励产品生产、实体销售、快递、外卖和资源回收等企业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主动开展社会服务。

区经济信息委、区商务委、各镇街

区级各部门、各镇街

营造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

15

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公益宣传力度,注重典型引路、正面引导,利用广播、电视、报社、网络等媒体在黄金时段或显著版面开展垃圾分类知识公益宣传。进一步推广“重庆市垃圾分类”微信公众号,提升宣传服务水平和关注度。建设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教育基地,定期向市民开放。

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城市管理局、各镇街

区级各部门、各镇街

加快形成长效机制

健全完善法规管理制度

16

认真贯彻落实即将出台的《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相关要求,完善一批配套制度措施,因地制宜细化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的管理要求,形成一套符合实际的生活垃圾管理模式。

区司法局、区城市管理局、各镇街

区级各部门、各镇街

17

各镇街推动建立“城管进社区、为民办实事”执法服务点,完善执法管理机制,明确工作内容,定期召开议事会,及时发现生活垃圾分类难点问题,促进执法管理与社区服务良性互动。

各镇街

各镇街

加大资金保障力度

18

区级各部门、各镇街结合实际统筹安排预算,支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重点保障和支持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建设、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点(站)升级改造、低值可回收物回收、社会宣传发动等。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相关税收优惠。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逐步形成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元投入的经费保障机制。

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各镇街

区级各部门、各镇街

健全收费机制

19

按照产生者付费原则,完善生活垃圾收费制度。按照市级相关规定及要求,结合生活垃圾分类情况,逐步实行分类计价、计量收费等差别化管理,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

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城市管理局、区税务局

各镇街

强化科技支撑

20

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技术专题研究,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等技术发展。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技术装备研发和集成示范应用,完善渗滤液处理、飞灰处置、污染物排放等技术标准,攻关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核心技术,开展低值废弃物资源化和废旧塑料资源化利用项目示范工程建设。鼓励探索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互联网、移动端APP等技术手段,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相关产业发展。

区科技局、区经济信息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商务委、区大数据发展局

区级各部门、各镇街

严格考核评价

21

坚持“日巡查、月暗查、季通报”制度,从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和分类运输等10个方面作为重点考评内容。综合采取生活垃圾分类专项督查、专业督导检查、社会监督和群众满意度调查等方式,对区级各部门、各镇街垃圾分类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并强化结果运用。

区政府督查办、区教委、区卫生健康委、区机关事务局、区城综办、区分类办、各镇街

区级各部门、各镇街

建立

工作

责任制

22

各区级部门、各镇街负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健全区级(部门)、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三级联动机制,层层压实责任。各区级部门、各镇街要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领导,主要负责人带头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题调研,亲自谋划、部署、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不断加强日常管理队伍建设。

区级各部门、各镇街

区级各部门、各镇街

健全管理协同机制

23

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统筹调度。各镇街和区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垃圾分类行业发展研究部署,制定具体贯彻落实措施,推动公共服务、社会管理资源下沉到村(社区),推动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体系。

区级各部门、各镇街

区级各部门、各镇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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