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107009292863M/2025-00037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农业、林业、水利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九龙坡区农业农村委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5-09-26
- [ 发布日期 ]
- 2025-09-26
关于补充申报九龙坡区2025年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的通知
西彭镇、铜罐驿镇、陶家镇: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渝农办发〔2025〕45号)文件精神,根据《九龙坡区2025年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内容,需申报3个农业科技示范基地。
7月7日,我中心组织各镇开展示范基地项目申报,8月5日,吕熙副主任组织实地考察4个项目进行委内遴选评分出3个项目,后续在全面核查资料及生产条件过程中,发现2个项目不符合建设要求,已取消其申报资格,当前示范基地名额存在空缺。为完成绩效目标,经研究决定,在首批申报2025年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的基础上,补充申报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与首批申报项目一并进行集中遴选评分。现将有关事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符合我区产业发展要求,具有较强的试验示范作用,积极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引进、试验、示范工作,积极承担各项农业技术推广任务。
(二)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长期稳定(自有产权或租用期超过10年),示范展示优质品种、关键技术和种养模式等。
(三)基地要便于农民技术培训,能承担示范户的实习、观摩及动手操作,有可容纳30人以上的基地面积和示范户学习的室内场所。
二、资金来源及补助环节
根据示范规模给基地不高于11万元经费支持,实行先实施后补助的原则。实施单位为企业,自筹资金原则上不少于补助资金;实施单位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包括合作社),自筹资金原则上不少于补助资金的50%。资金来源:渝财农〔2024〕39号2024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
三、申报程序
(一)镇级申报。由各镇人民政府组织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的申报,并进行公示。
(二)区级评审。区农业农村委在镇级递交申报材料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开展项目评审。
(三)结果公示。区农业农村委将第一时间在区政府网上公示后批复评审结果。
四、岗位职责
(一)统一树立“全国农技推广试验示范基地”标牌,详细注明试验示范内容、责任单位、相关负责人等信息。
(二)示范3项以上先进适用技术(包含1项以上当年九龙坡区农业主推技术),落实试验示范任务。
(三)对科技示范主体开展观摩培训次数不少于3次,同时建立档案。
(四)完成镇政府、上级主管部门等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五、审核验收及资金拨付
实行先建后补方式,建设单位按要求建好后,经当地政府验收合格后报区农业农村委(纸质件盖章、同时报送电子版),区农业农村委安排区农技站组织相关人员对补助申报进行区级验收合格后全额拨付补助资金给建设单位。
六、其他要求
因时间紧迫,请各镇于10月10日12:00前,将《2025年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申报表》和《九龙坡区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情况汇总表》纸质盖章报区农业农村委农业科技服务中心。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1.2025年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申报表
2.九龙坡区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情况汇总表
重庆市九龙坡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9月26日
(联系人:赵夏莲;联系电话:023-68850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