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九龙坡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九龙坡区人大常委会)是重庆市九龙坡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九龙坡区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其负责并报告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九龙坡区人大常委会行使以下职权:在本区范围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召集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讨论、决定本区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根据区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区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监督区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区人大代表,组织、指导人大代表联组开展工作活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决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免。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行使区人民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二)机构设置。区人民代表大会下设3个专门委员会,分别是法制委员会、财经委员会、教科文卫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为5个,分别是办公室,下设秘书科、行政科、备案督查科;预算工作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下设市代表联络科;信访办公室。另有1个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信息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1,606.75万元,支出总计1,606.75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减少116.67万元、下降6.77%,主要原因是2016年加开了一次人代会以及开展区十八届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1,588.7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88.73万元。2017年度支出合计1,571.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0.84万元,占70.03%;项目支出471.11万元,占29.97%。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34.80万元,较上年减少16.78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结转和结余不同的项目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588.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4.69万元,下降7.82%。主要原因是2016年加开了一次人代会以及开展区十八届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0万元,下降0.13%。主要原因:一是追加人员工资福利及平时考核、社会保障缴费及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一次性补贴、专项工作经费、区委中心组课题研究、区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先进表彰等资金;二是调减退休人员退休费及下拨区人大代表活动经费。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71.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3.44万元,下降7.82%。主要原因是2016年加开了一次人代会以及开展区十八届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6.80万元,下降2.29%。主要原因:一是部分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解决;二是结余和结转部分项目资金。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25.43万元,占77.9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4.77万元,主要原因是下拨区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等;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69.18万元,占17.1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1.56万元,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退休人员纳入社保体系,退休支出减少;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2.55万元,占2.71%;住房保障支出34.79万元,占2.2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00.8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82.06万元,较上年减少24.08万元,主要原因是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调减退休支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218.78万元,较上年减少28.88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降低了办公成本,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会议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3.5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45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6.30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上年度均有所下降;二是我部门去年7月实施公车改革,公务用车减少至5辆,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0.55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视察调研、执法检查、专项评议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45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4.3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部门去年7月实施公车改革,公务用车减少至5辆,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13.0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人大到我单位学习交流,接受市人大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00万元,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因公务车保有量为5辆;国内公务接待37批次721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80.31元,车均维护费4.1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8.7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会议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减少28.88万元,下降15.2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降低了办公成本。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7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74万元。主要用于购买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无。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二)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023-68788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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