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九龙坡区九龙报社
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九龙报社成立于2010年1月,是区委、区政府直属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九龙报社主要职能是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政治理论;宣传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各项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宣传全区各条战线的先进典型和突出成就;及时报道全区政治、经济、科教、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事件,正确开展舆论引导,反映基层和群众呼声,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机构设置:
独立核算机构1个,内设编辑部、记者部、网络部(图片库)三个科室。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1,049.89万元,支出总计1,049.89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增加117.95万元、增长12.66%,差异主要在于:追加拨付杨家坪商圈户外LED建设经费,追加区五年成果系列宣传展示活动经费等。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1,049.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49.89万元,占100.00%。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965.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9.90万元,占33.12%;项目支出645.99万元,占66.88%。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84.00万元,较上年增加84.00万元,主要原因是杨家坪商圈户外LED建设经费验收未完成,2018年支付;2018年民生手册正在设计制作中,印刷费未支付,2016年综合目标考核经费未支付。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049.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7.95万元,增长12.66%。差异主要在于:追加拨付杨家坪商圈户外LED建设经费,追加区五年成果系列宣传展示活动经费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8.99万元,增长21.95%。差异主要在于:杨家坪商圈户外LED建设经费、区五年成果系列宣传展示活动经费年初无预算,年中追加专项工作经费。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65.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3.95万元,增长3.64%。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杨家坪商圈户外LED建设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4.99万元,增长12.20%。主要原因是:追加拨付杨家坪商圈户外LED建设经费,追加区五年成果系列宣传展示活动经费。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903.11万元,占93.5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4.40万元,主要原因是追加区五年成果系列宣传展示活动经费;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9.84万元,占3.0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59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78万元,占1.6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9.9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3.56万元,较上年增加35.4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政策性增资使人员支出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公用经费96.34万元,较上年减少19.14万元,主要原因是节约办公经费、减少公务接待,减少购买办公设备等。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管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车运行费、劳务费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1.3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61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48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各级相关考察调研活动减少,接待费等相关支出相应减少,公务接待费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6年、2017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均0.00万元; 2016年、2017年度本部门公务车购置费均0.0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9.01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和记者采访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99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31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
公务接待费2.3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区县及市级媒体交流,召开区县报理事会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62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17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采取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2017年本部门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250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5.38元,车均维护费4.5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2.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2.5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杨家坪商圈户外LED。
(三)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编制预算绩效目标的项目13个,涉及资金727.33万元。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878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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