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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安监局2017年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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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九龙坡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九龙坡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全区安全生产政策和规划,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区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配合拟订全区职业病防治政策和规划,指导协调全区职业病防治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区职业病防治形势,发布全区职业病防治信息,协调解决职业病防治中的重大问题。承担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承担全区非煤矿山生产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储存企业,烟花爆竹生产和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承担辖区国有大型煤矿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责任;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监督安全生产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

九龙坡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内设4个职能科室:办公室、安全巡查科、安全监督科(行政审批科)、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科;下属2个事业单位: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区安全生产执法大队。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1,588.76万元,支出总计1,588.76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增加1.64万元、增长0.10%,两年收支总计相差无几,无明显变化。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1,366.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66.97万元,占100.00%。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1,313.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6.38万元,占59.87%;项目支出527.16万元,占40.13%。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75.22万元,较上年增加53.43万元,主要原因是市局年底划拨的专项经费结转。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366.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9.13万元,下降13.27%。主要原因是2016年的两佛复线D711改迁工程用地补偿专项资金在2017年不再发生。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68.34万元,增长36.88%。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办案经费等。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13.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1.79万元,下降3.79%。主要原因是2017年未进行两佛复线D711改迁工程用地补偿专项资金的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14.91万元,增长31.53%。主要原因一是支出了年中追加的办案经费,二是部分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解决。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4.83万元,占5.7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52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社会保险及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增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3.02万元,占2.51%,与年初预算数持平;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150.78万元,占87.6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3.06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办案经费;住房保障支出54.92万元,占4.1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34万元,主要原因是首批办理住房补贴的职工补贴按月纳入工资发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86.3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61.31万元,较上年增加74.6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225.07万元,较上年增加0.45万元,无明显变化。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2.7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有临时的出国出境考察费用,未纳入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8.07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数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3.41万元,主要是用于参加第二十三届国际安全社区大会,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41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未预计出国出境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4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未产生出国出境费用。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4.96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4万元,主要原因对公车使用进行更加严格的管理,勤俭节约。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9.64万元,主要原因是16年6月进行了车改,公车数量由七辆减至三辆,降低了公车运行费用。

公务接待费4.3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安监局到我单位学习调研,接受国家安监总局、市安监局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6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84万元,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1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221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96.6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4.9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5.0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执法办案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增加0.45万元,增长0.20%,主要原因是由物价上涨造成。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其他用车39辆,其他用车主要是07年给各镇配备的消防车9辆和沙滩摩托车30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2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2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0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安全生产执法装备以及办公设备。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68786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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