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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商务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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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九龙坡区商务局
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重庆市关于商贸流通业、对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外商投资和外事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本区商贸流通业、对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外商投资的发展战略、规划、政策、规范性文件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负责推进全区商贸流通业发展,拟定开拓市场、促进消费的政策措施;指导商业业态调整及协调发展;调查研究流通业发展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

3、负责商贸流通对外经济,指导监督商品交易、展览、促销活动;规划、培育商圈、专业特色街、次级商业中心建设和城乡商品市场体系,会同有关部门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大商场和大市场,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网络零售业的发展。

4、承担商贸流通业监督管理的责任。按有关规定对汽车流通、旧货流通、拍卖、典当、租赁、再生资源回收等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液化石油气、散装水泥、酒类等重要商品经营的管理,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5、负责对液化石油气、成品油流通、餐饮、酒类销售、散装水泥、拍卖、典当、租赁、再生资源回收等实施行业管理;指导行业协会开展工作;督促各行业、企业守法经营。

6、负责实施全区重要商品市场调控和流通管理的责任;掌握和调控全区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情况,落实推进市场供应应急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

7、承担牵头协调和规范全区市场经济秩序的责任,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负责商贸流通业的行政执法监管和商务举报投诉受理,参与打击商业欺诈等工作。

8、负责全区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和粮食流通设施的建设管理,承担粮食监测和应急调控、粮食库存检查、军粮供应管理的责任。

9、负责指导全区商贸企业的改革、调整和发展;协调处理商贸、粮食企业改制后的有关问题。

10、负责全区进出口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11、负责全区外商投资管理与服务工作。

12、指导、管理、协调全区投资促进工作。

13、负责全区对外经济合作工作。

14、归口管理全区外事工作。

15、归口管理全区侨务工作。

16、加强同外地商会(协会)驻渝代表机构、外省驻渝外经贸办事机构的联系,为全区经济建设服务;指导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九龙坡支会、重庆市九龙坡区对外经济文化交流协会开展工作。

17、承办区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区商务局设10个内设机构:办公室、商贸发展科、市场秩序科、粮油管理科、特种行业和特殊商品管理科(安全应急保供科、行政审批科)、电子商务科、外经贸科、统计财务科、外事侨务科,自贸建设科。

下设九龙坡区军粮供应站(参公事业单位)、九龙坡区商贸流通服务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12,541.73万元,支出总计12,541.73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增加125.38万元、增长1.01%,主要原因一是增加区级粮食储备运行经费;二是增加冷链物流信息化建设支持中央资金等。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5,637.8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637.87万元,占100.00%。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9,841.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96.28万元,占16.22%;项目支出8,245.13万元,占83.78%。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700.32万元,较上年减少4,223.54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底市商务委对企业专项补助资金较多,在年底形成结转结余,故在2017年及时拨付各类市级补助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5,637.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701.99万元,下降50.28%。主要原因是2016年未拨付企业补助资金较大。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96万元,增长0.2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人增资。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841.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359.12万元,增长79.51%。主要原因是2017年将2016年结转结余中未拨付给企业的专项补助资金进行了拨付。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217.50万元,增长74.99%。主要原因是按规定拨付了2016年未拨付企业专项补助资金,在2016年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中解决。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32.08万元,占18.6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44.51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离退休人员纳入社保管理;科学技术支出110.00万元,占1.1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市级拨付企业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专项;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98.80万元,占4.0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1.92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离退休人员纳入社保管理;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9.67万元,占0.6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21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离退休人员纳入社保管理;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50.56万元,占2.5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0.56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市级拨付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商业服务业等支出5,051.00万元,占51.3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61.00万元,主要原因是市级补助企业专项资金增加;住房保障支出58.74万元,占0.6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48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有退休及人员调出;粮油储备物资支出2,080.55万元,占21.1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98.05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市级粮食储备运行费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96.2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10.67万元,较上年增加130.4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费用增加:月考核、年底一次性奖励及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增加。公用经费385.61万元,较上年减少114.16万元,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办公费减少。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4.3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32万元,主要原因市三公经费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3.8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部门今年实施公车改革,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减少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10.80万元,主要是用于考察“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行招商引资及对九龙坡区在国际上的宣传,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70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减少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74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减少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9.79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上级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1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7.46万元,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23.7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同级或上级部门到我单位学习调研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41万元,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2.63万元,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6个团组,9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125批次,1,269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87.49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4.9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5.6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手续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减少114.16万元,下降22.84%,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办公费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区军粮供应站需要运输粮食。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6.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7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7.71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渝洽会展厅布展。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1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6768万元。对3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5539.73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局对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做到立项依据充分,在资金使用过程中符合财政相关规定,严格遵循财务管理制度,在资金拨付上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专款专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情况。资金使用率、完成率均为100%。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8789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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