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法令;执行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人民政府的决定和命令;发布镇人民政府的决定和命令;制定并组织实施本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预算;抓好本辖区内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项工作,坚持科学发展,富民强镇。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助推高新区拓展,加快重大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建设,加强城镇建设和管理;调结构促转型,推动城乡一体发展,不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把镇人民政府建设成为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高效基层政权组织。
(二)机构设置。镇属部门14个(内设机构8个、事业单位5个、司法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10,123.7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599.18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524.57万元),支出总计10,123.75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减少1,298.14万元、下降11.37%,主要原因是建设性项目专项资金减少。
2017年度收入合计9,599.1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599.18万元,占100.00%。
2017年度支出合计9,305.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55.45万元,占39.28%;项目支出5,650.34万元,占60.72%。
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817.96万元,较上年增加293.39万元,主要原因是美丽乡村项目正在进行中,未进行项目结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9,599.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04.08万元,下降13.55%。主要原因是建设性项目专项资金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85.30万元,增长22.85%。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上级追加和结算的各项补助收入,两项均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305.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91.53万元,下降14.60%。主要原因是建设性项目专项资金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91.91万元,增长19.09%。主要原因是部分专项支出未纳入年初预算。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03.33万元,占25.8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19.14万元;国防支出2.50万元,占0.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0万元,主要原因是下达2016年应征入伍大学生奖励经费;公共安全支出200.76万元,占2.1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8.80万元,主要原因是维稳经费减少;教育支出45.14万元,占0.4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4.86万元,主要原因是学校升学奖励支出减少、川剧院经费纳入文化体育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14.69万元,占2.3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7.38万元,主要原因是文体及全民健身经费增加;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886.02万元,占20.2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0.20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大民生事业投入及村居经费增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47.84万元,占4.8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1.47万元,主要原因是下达困难群众及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节能环保支出89.69万元,占0.9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69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大环保方面投入;城乡社区支出3,070.03万元,占32.9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46.12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及城市长效管理方面投入;农林水支出554.40万元,占5.9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27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96.51万元,占2.1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6.51万元,主要原因是开展了真武村、九里村通村公路硬化等农村公路工程;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6.70万元,占0.2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81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3.92万元,占0.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92万元,主要原因是下达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工作经费;住房保障支出94.89万元,占1.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74万元,主要原因是补缴住房公积金;其他支出69.37万元,占0.7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25万元,主要原因是用福彩公益金下达高龄及失能老人补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655.4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97.67万元,较上年减少232.40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自2017年4月起纳入区人社局统一发放。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福利支出、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957.78万元,较上年增加553.71万元,主要原因是聘用人员工资由年初项目支出纳入基本支出劳务费核算。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03.2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01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95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三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公务车运行维护费62.8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2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5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强了对公务用车的管理。公务接待费40.44万元,主要用于检查联系协调项目、工作交流,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81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70万元。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情况;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8辆,区指定平台租用2辆,上级配置1辆;国内公务接待874批次,8,161人次,其中无国内外事接待和国(境)外公务接待。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49.56元,车均维护费5.7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37.1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维修费、劳务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增加492.17万元,增长42.98%,主要原因是聘用人员工资纳入劳务费核算,高田坎村长江绿化植树林土地租金及人大林2011-2016年土地租金支付。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6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和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51.0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4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16.6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政府物业管理、城市长效清扫保洁、公厕管理。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对11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5650.34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总体项目实施效果良好,达到了绩效要求。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65704923
附表
1. 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 2017年收入决算表
3. 2017年支出决算表
4.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8.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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