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九龙坡区旅游局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统筹协调全区城乡旅游经济发展,编制全区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综合平衡区域性旅游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街镇旅游经济发展工作。
2.贯彻执行旅游业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承办旅游投诉、行政诉讼等法律事务;组织实施旅游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3.指导并组织全区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整合、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按照全区旅游发展规划,对旅游设施建设、旅游景区开发利用项目的审批提出建议。
4.制定全区旅游市场开发和营销战略、全区旅游整体形象宣传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推进旅游产业结构调整和扶持旅游新业态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全区旅游节庆活动;指导全区旅游招商引资、旅游建设项目策划、旅游产品开发、旅游纪念品生产销售等工作。
5.组织承担全区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旅游线路和旅游资源普查、策划规划、开发保护工作;指导和促进地方特色旅游商品开发营销;引导旅游休闲度假。
6.负责全区三星级以下(含三星)饭店和1A、2A景区的评定和复核;四星、3A景区初评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推动区域性旅游交流与合作;负责对旅行社(入境游和国内游)的监督管理。
7.承担规范全区旅游市场秩序、旅游服务质量监督、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
8.负责全区旅游经济运行监测、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推进全区旅游产业信息化建设。
9.统筹、协调全区假日旅游工作及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旅游应急救援工作。
10.制定全区旅游人才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旅游职业培训、从业人员培训工作。
11.承办区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独立核算机构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占机构总数的50.00%;事业单位1个,占机构总数的50.00%。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重庆市九龙坡区旅游局(本级)、重庆市九龙坡区风景区管理中心。
(四)机构改革情况
按照机构改革要求,区旅游局和区文化委将合并组建为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根据本部门2018年末财政财务管理实际,2018年度决算仅反映改革前有关情况。2019年我们积极按照要求对预算指标、财务会计、资产等进行调整。目前机构改革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4,022.07万元,支出总计4,022.0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07.44万元、增长21.34%,主要原因是2018年“5·19”中国旅游日”九龙坡区分会场活动、旅行社组团奖励资金、华岩水库湖湾生态修复工程专项资金及上年度结转结余收入。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3,677.68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390.26万元,增长11.87%,主要原因是2018年“5·19”中国旅游日”九龙坡区分会场活动、旅行社组团奖励资金专项资金收入。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77.68万元,占100.00%;年初结转和结余344.39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3,838.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67.85万元,增长29.22%,主要原因是2018年“5·19”中国旅游日”九龙坡区分会场活动、旅行社组团奖励资金、华岩水库湖湾生态修复工程专项资金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068.33万元,占27.83%;项目支出2,769.77万元,占72.17%。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83.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0.41万元,下降46.58%,主要原因是上年度结转的专项资金已部分使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677.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90.26万元,增长11.8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69.63万元,增长18.33%。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2018年“5·19”中国旅游日”九龙坡区分会场活动、旅行社组团奖励资金等专项资金收入。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44.39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838.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67.85万元,增长29.2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30.04万元,增长23.49%。主要原因是2018年“5·19”中国旅游日”九龙坡区分会场活动、旅行社组团奖励资金、华岩水库湖湾生态修复工程专项资金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83.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0.41万元,下降46.58%,主要原因是上年度结转的专项资金已部分使用。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节能环保支出127.07万元,占3.3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7.07万元,主要原因是华岩水库湖湾生态修复工程专项资金支出。
(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297.81万元,占85.9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82.59万元,增长17.14%,主要原因是2018年“5·19”中国旅游日”九龙坡区分会场活动、旅行社组团奖励资金专项资金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88.92万元,占2.32%,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68.3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99.7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8.54万元,增长4.48%,主要原因是社保保障缴费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等。公用经费168.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00万元,增长2.43%,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支出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127.94万元,主要是旅游厕所补助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7.9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51万元,下降48.45%。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2.14万元,下降60.31%,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有关规定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今年因公出国(境)活动减少。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6.40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活动减少,因此支出减少。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车运行维护费7.99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旅游行业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万元,下降44.9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61万元,下降31.12%,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公务接待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万元,下降100.0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14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6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9.6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更新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22万元,下降25.47%,主要原因是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0.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90.54万元。主要用于宣传营销和规划发展等服务类项目。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307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均已完成年初预算目标。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宣传营销、规划发展、行业管理、旅行社组团奖励项目均已完成年初预算目标。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307万元,执行数为130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九龙坡旅游,聚集人气,打造旅游品牌及推动景区周边配套设施建设;二是推进一批旅游项目落地;三是旅游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旅游安全应急进一步完善。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8786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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