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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龙坡区工商联2018年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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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九龙坡区工商业联合会
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九龙坡区工商联是在九龙坡区委领导下、市工商联指导下的,由我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组成的具有统战性、经济性和民间性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和纽带,是政府管理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为九龙坡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发挥了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

(二)机构设置

区工商联合会属于行政机关单位,内设综合科和非公有制经济服务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400.31万元,支出总计400.3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2.66万元、增长26.02%,主要原因一是2018年人员经费增加,政策性增资使人员支出增加,导致基本支出增加;二是部门预算编制不完整,导致专项支出增加;三是2017年部分预算项目未执行完毕,需结转到2018年度执行。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391.81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74.68万元,增长23.55%,主要原因是2018年人员经费和专项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1.81万元,占100.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8.50万元

3.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400.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1.16万元,增长29.49%,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专项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236.08万元,占58.97%;项目支出164.24万元,占41.03%。

4.结转结余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8.50万元,较上年增加7.98万元,主要原因是综合目标未发放,专项流程未走完。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91.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4.68万元,增长23.55%。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专项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1.05万元,增长14.98%。主要原因一是政策性增资使人员支出增加,导致基本支出增加;二是年中追加购车经费和长江经济带青年企业家组织联盟成立暨重庆对话交流活动经费等项目支出。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8.50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00.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1.16万元,增长29.49%。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专项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9.55万元,增长17.48%。主要原因是一是政策性增资使人员支出增加,导致基本支出增加;二是年中追加购车经费和长江经济带青年企业家组织联盟成立暨重庆对话交流活动经费等项目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50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2018年预算项目编制较完整,支出进度快。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2.14万元,占87.9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8.13万元,增长19.77%,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购车经费和长江经济带青年企业家组织联盟成立暨重庆对话交流活动经费等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5.10万元,占6.2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2万元,增长6.00%,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使人员支出增加,导致基本支出增加。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33万元,占2.0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使人员支出增加,导致基本支出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14.74万元,占3.6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6.0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1.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07万元,增长20.73%,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使人员支出增加,导致基本支出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公用经费84.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35万元,增长14.01%,主要原因是新进职工2名,导致公用经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7.5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14万元,增长41.45%,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购车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9.05万元,增长106.60%,主要原因是一是今年根据业务需要,新增公务用车1辆,导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增加。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三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次数较少。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3.00万元,主要是用于上级主管单位根据业务安排。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2万元,下降0.66%,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次数较少。

公务车购置费12.36万元,主要用于机要通信用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36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根据业务需要,新增公务用车1辆,导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增加。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2.36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根据业务需要,新增公务用车1辆,导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增加。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32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万元,下降93.6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91万元,下降90.0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1.8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各商会调研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54万元,下降57.73%,主要原因是规范部门预算编制,进一步强化过“紧日子”的意识,严格控制行政运行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38万元,下降16.9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人数和次数。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1人;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10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85.60元,车均购置费12.36万元,车均维护费0.32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4.2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35万元,增长14.01%,主要原因是根据本部门业务需要,培训费和会议费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8789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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