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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九龙坡区计划生育协会2018年度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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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九龙坡区计划生育协会

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团结和依靠广大育龄群众和热心于计划生育的各界人士,协助政府认真贯彻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积极发展会员,为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努力工作,当好党政领导的参谋。

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和维护人口安全,全心全意为育龄群众实行计划生育,避孕节育,优生优育提供各种宣传咨询服务;兴办人口福利事业和经济实体,为独生子女及已落实绝育措施的双女户家长办理养老保险,帮助育龄群众排忧解难,勤劳致富。调动理事、会员的积极性,发挥理事和会员的特长,宣传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普及人口理论知识。

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工作计划,指导基层协会开展工作。

积极参与计划生育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听取并集中会员的意见和要求,维护育龄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发挥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做好协会工作人员的培训及协会各项日常工作。

(二)机构设置

九龙坡区计生协会机构编制数1个。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345.05万元,支出总计345.0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90万元、增长2.34%,主要原因是项目生育关怀行动经费增加。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340.30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5.12万元,增长1.53%,主要原因是项目生育关怀行动经费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0.30万元,占100.00%,年初结转和结余4.75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343.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20万元,增长3.37%,主要原因是项目生育关怀行动支出增加及上年结转资金支出。其中:基本支出68.31万元,占19.88%;项目支出275.29万元,占80.12%。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30万元,下降69.47%,主要原因是加快项目支付进度,结余资金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40.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12万元,增长1.53%。主要原因是项目生育关怀行动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6.44万元,下降7.21%。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宣传倡导和维稳、贫困独生女大学生助学工程、协会阵地建设)调减。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75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43.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20万元,增长3.37%。主要原因是项目生育关怀行动支出增加及上年结转资金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3.14万元,下降6.31%。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宣传倡导和维稳、贫困独生女大学生助学工程、协会阵地建设)调减,项目支出减少。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30万元,下降69.47%,主要原因是加快项目支付进度,结余资金减少。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53万元,占1.9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1万元,增长41.34%,主要原因是周德蓉退休中人一次性补贴发放,导致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增加。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33.26万元,占96.9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4.96万元,下降6.97%,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宣传倡导和维稳、贫困独生女大学生助学工程、协会阵地建设)调减,导致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减。

(3)住房保障支出3.80万元,占1.1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9万元,下降2.31%,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住房保障支出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8.3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5.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85万元,下降2.37%,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人员经费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33.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99万元,增长13.61%,主要原因是新增法律服务费及退休人员一次性补贴。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工会经费、劳务费、业务委托费、公务车运行、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1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38万元,下降52.89%,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09万元,下降33.96%,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本单位2018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年初预算一致。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上年一致。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本单位2018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年初预算一致。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上年一致。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12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社保医保人事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万元,下降52.89%,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03万元,下降32.70%,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本单位2018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年初预算一致。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6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本单位2018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支出费用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12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3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咨询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工会经费、劳务费、业务委托费、公务车运行、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99万元,增长13.61%,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新增法律服务费及退休人员一次性补贴。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我单位未进行政府采购,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275.29万元。对1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256.77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运行良好。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生育关怀行动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良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62万元,执行数为258万元,完成预算的99%。主要产出和效果:1.全年为计生特扶人员3330人购买住院护理保险,支出约58.1万元;传统节日走访慰问计生特扶人员共计约9628人次,支出约192.56万元;“重阳节”慰问80岁及以上计生特扶人员44人,支出约1.32万元;“寒冬送温暖”慰问贫困计生特扶人员61人,支出约3.3万元;临时慰问贫困计生特扶人员5人支出约0.5万元;建立失独人员真情联谊会所房租和水电等支出约2.5万元。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全年新增和死亡计生特扶人员估计数量和实际数量的差异,经费估计不足。

绩效目标自评具体情况见下表: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8年度)         单位:万元

专项(项目)名称

生育关怀行动

联系人及电话

陈晓琴68788878

主管部门

区计生协会

实施单位

区计生协会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总量

262

总量

258

99%%

其中:财政资金

262

其中:财政资金

258

99%%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预计全年参加住院护理保险的计生特殊人员约3300人,177.5元/人/年,共计约为56.8万元,计生特殊家庭传统节日走访慰问3300人*200元*3个节日=198万元;;2.临时救助贫困计生家庭20户*2000元=4万元,建立失独人员真情联谊会所3万元;

1.全年为计生特扶人员3330人购买住院护理保险,支出约58.1万元;传统节日走访慰问计生特扶人员共计约9628人次,支出约192.56万元;“重阳节”慰问80岁及以上计生特扶人员44人,支出约1.32万元;“寒冬送温暖”慰问贫困计生特扶人员61人,支出约3.3万元;临时慰问贫困计生特扶人员5人支出约0.5万元;建立失独人员真情联谊会所房租和水电等支出约2.5万元。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完成比例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及相关说明

住院护理保险

3300人*177.5元=56.8万元

3216人*177.5元=57万元,114人*88.7元5=1万元

102%

全年新增和死亡计生特扶人员估计数量和实际数量的差异

传统节日慰问

3300人*600元=198万元

9628人*200=192.56万元

97%

全年新增和死亡计生特扶人员估计数量和实际数量的差异

临时救助

20户*2000元=4万元

110人*不等=5.1万元

128.00%

80岁以上计生特扶人员及贫困计生特扶人员较多,需临时救助

真情联谊会所

1个*=3万元

2.6万元

87%

维护管理和水电气费等杂支减少

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8788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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