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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九龙坡区交通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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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交通运输、物流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本区交通运输、物流工作的政策措施和综合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交通运输、物流经济运行监测,研究交通运输业、物流业发展趋势和重大问题;指导交通运输、物流行业的体制改革和结构调整。

2、 拟订全区综合交通和物流发展战略,以及综合交通运输规划、综合交通建设规划、公路水路交通和物流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公路建 设、航运发展、港口布局、岸线使用、枢纽站场、运力调整等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交通、物流行业综合统计工作;构建综合交通运输网络体系,统筹全区物 流重大项目规划布局;协调配合上级运政、路政、港航等交通行政执法相关工作;协调中央和市级管理的海事、民航、邮政、铁路等管理机构的涉地相关工作。

3、承担全区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实施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

4、承担辖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辖区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5、负责提出全区交通运输体系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区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和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6、承担全区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实施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做好辖区内高速公路、地方公路、港口、码头、航道、轨道、枢纽站场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协调、配合工作,并指导其养护和维护。

7、协调推进铁路、军民航项目建设。

8、承担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管理工作;协调全区交通重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处置;负责指导全区交通行业应急预案的制定和体系建设;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和高峰客运;承担全区交通战备有关工作。

9、推动交通、物流行业科技进步,负责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在交通、物流行业的推广和应用;指导全区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组织和管理交通运输、物流行业信息化建设;指导本行业职业技能、技术培训工作。 

10、负责渔业船舶检验监督管理和行业指导工作。

11、统筹推进重大交通、物流项目招商引资,指导利用外资工作;组织开展对外交流合作工作。

12、 统筹协调全区水运、航空、铁路、公路等多种运输方式的物流组织、调度、运营、管理工作;协调推进物流通道建设和开通有关工作;推动与其他地区之间的物流通 道、运输方式、相关单位的衔接、联络、协调、配合工作;统筹推进多式联运发展,提升物流通道互联互通水平,提高多式联运枢纽集疏运能力;培育多式联运市场 主体,丰富拓展联运产品。

13、负责统筹全区物流园区、物流分拨中心规划布局和建设的协调工作;培育国际国内物流市场主体和物流服务品牌,指导物流相关社会组织、中介机构工作。统筹冷链行业管理和仓储发展工作。

14、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九龙坡区交通局下设8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财务科、规建科、运输物流科(重庆市九龙坡区交通战备办公室)、安全监督科、法规科(行政审批科)、铁路 科、公路管理养护科。下设事业单位3个:区道路运输事务中心、区公路事务中心、区港航事务中心。本次决算公开数据包括部门本级决算和所属三个事业单位决 算。

(三)机构改革情况。

按照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本部门涉及机构改革,具体为:一是机构改革要求。根据《重庆市九龙坡区机构改革方案》,将“区交通委员会”更名为“区交通 局”,挂区物流办公室。二是机构调整情况。划入区农业委员会的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职责,划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监督、管理职责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 单位新增设1个正科级内设机构公路管理养护科,下辖3个事业单位的行政决策、行政许可等行政职能划入区交通局,改组区公路局、区道路运输管理处、区港航管 理处3个正科级单位为公益一类事务中心,更名为区公路事务中心、区道路运输事务中心、区港航事务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 度收入总计35,869.21万元,支出总计35,869.2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66.12万元、下降4.95%,主要原因是交通建设项 目减少。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2019年 度收入合计16,000.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216.04万元,下降53.24%,主要原因是本年交通建设项目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16,000.29万元,占100.00%;年初结转和结余19,868.92万元,与上年期末数相比调减73.65万元,主要原因是收回历年政府采购冻 结资金。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28,441.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648.34万元,增长59.85%,主要原因是支付了上年结转的交通建设项目资金。其中:基本支出2,323.94万元,占8.17%;项目支出26,117.16万元,占91.83%。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7,428.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514.45万元,下降62.75%,主要原因是按进度支付了跨年度交通建设项目资金和收回历年政府采购冻结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5,869.21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866.12万元,下降4.95%。主要原因是交通建设项目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464.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479.46万元,下降72.30%。主要原因是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 初结转和结余13,268.92万元,支付跨年度交通建设项目资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637.62万元,下降47.07%。主要原因是部分交通建设项 目还在建设过程中,按程序还未达到支付条件。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3,268.92万元,与上年期末数相比调减73.65万元,主要原因是收回 历年政府采购冻结资金。

2.支出情况。2019年 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263.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43.04万元,增长6.68%。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的交通建 设项目资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161.31万元,增长29.51%。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不包含年初结转的跨年度交通建设项目资金。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47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872.57万元,下降81.49%,主要原因是支付了年初结转的跨年度交通建设项目资金10798.92万元和收回历年政府采购冻结资金73.65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交通运输支出17,705.59万元,占96.9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154.30万元,增长30.66%,主要原因是支付了年初结转的交通建设项目资金。

(2)住房保障支出141.75万元,占0.7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4万元,下降0.87%,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占1.7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8万元,增长2.18%,主要原因是补发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和人员增资使社保基数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97.95万元,占0.5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3万元,增长1.4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使社保基数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23.9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64.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0.97万元,增长4.54%,主要原因是人 员增资、社保基础调增、补发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459.09万元,较上年决 算数减少20.22万元,下降4.22%,主要原因是落实厉行节约政策。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物业管理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6,60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4,958.12万元。本年收入8,536.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 1,263.42万元,增长17.37%,主要原因是追加交通建设项目资金。本年支出10,177.9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505.30万元,增 长1,413.22%,主要原因是追加了交通建设项目资金同时支付了部分上年结转的交通建设项目资金。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4.3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19万元,下降38.41%,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53万元, 下降15.68%,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 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 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1.73万元,含机关本级和下属三个事业单位,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业务检查、公路建设和铁路建设现场管理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27万元,下降19.52%,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92万元,增长9.69%,主要原因是下属事业单位车辆使用年限较长,维修成本增加。

公务接待费2.6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外省、外区相关单位学习考察,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92万元,下降79.04%,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使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6.44万元,下降71.00%,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使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5辆;国内公务接待42批次526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 (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50.06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4.3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9.79万元(含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物业管理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27万元,下降6.06%,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机关运行经费。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15.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05万元,下降41.2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减少了会议次数。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23.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83万元,增长3.74%,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公路建设相关培训。

补充说明: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部门下属区公路事务中心和区港航事务中心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 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 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5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 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 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40.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51.5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45.9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243.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39.7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9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56.12万元,占 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4.86%。主要用于购买清扫保洁服务、采购养护机具、交通标志牌、安保护栏、水泥、办公用品等货物;采购路面灌缝、路灯线路整改、安全生命防护等工程。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4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33668.94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所有预算项目均按要求进行绩效评价,对项目的申 请、设立过程做到依据充分,在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格遵循财务管理制度,加强了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完善了内部管理制度和措施。

(二)绩效自评结果

1、城乡公交一体化绩效目标自评综述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城乡公交一体化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良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45万元,执行数为244.9998万元,完成预算的99.99%。

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数量指标上,全年开行23条农村公交及冷僻线路,投入车辆305台,直接惠及辖区30余万人的公交出行;新建提档升级21个公交站台, 改善了群众候车环境。二是质量指标上,公交服务质量大幅提升,群众公交出行满意度达91.2%。三是社会效益上,农村公交及冷僻线路按照承诺的班次、时间 运行,解决了群众的公交出行问题,凸显了公交的公益属性。四是可持续影响方面,通过补贴,农村公交及冷僻线路实现了正常运行,保证了上述线路“开得起、稳得住、运行得好”,实现农村公交和冷僻线路健康可持续发展。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一)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61595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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