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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九龙坡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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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九龙坡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宣传、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区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规划全区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定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全区重大文化活动,指导区级重点文化旅游设施建设,负责全区旅游整体形象宣传和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拟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指导、协调、推动广播电视领域产业发展。

(四)负责管理全区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全区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组织实施全区广播电视领域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

(六)指导、推进全区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行业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七)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地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统筹规划全区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承担文化市场和旅游经济运行监测体系建设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九)指导全区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行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负责文化和旅游市场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应急救援工作。

(十)指导全区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区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承办辖区内违法案件,维护市场秩序。具体执法由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承担。

(十一)负责对全区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指导全区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十二)负责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

(十三)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负责全区应急广播体系建设。

(十四)负责指导全区文物和博物馆业务工作。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区考古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文物保护和考古项目的实施。组织开展文物资源调查,履行文物、博物馆安全督察职责。指导协调博物馆建设及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

(十五)负责全区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监督工作,协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十六)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全区大型文化和旅游等对外及对港澳台合作交流活动。

(十七)拟订全区文化和旅游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

(二)机构设置

独立核算机构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占机构总数的25.00%;事业单位3个,占机构总数的75.00%。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区文化旅游委(本级)、区文化馆、区图书馆、区文管所。

(四)机构改革情况

按照机构改革要求,原区文化委和区旅游局合并组建为区文化旅游委,包含2个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和3个独立核算事业单位。财务核算方面,编制部门决算单位共4个,其中原区风景区管理中心撤销,财务核算并入区文化旅游委(本级)。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7,631.65万元,支出总计7,631.6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24.85万元、增长81.41%,主要原因是原区文化委和区旅游局合并组建为区文化旅游委,财务收支合并核算。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7,417.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366.94万元,增长83.12%,主要原因是原区文化委和区旅游局合并组建为区文化旅游委,财务收支合并核算。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417.67万元,占100.00%;年初结转和结余213.98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7,631.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54.85万元,增长82.72%%,主要原因是原区文化委和区旅游局合并组建为区文化旅游委,财务收支合并核算。其中:基本支出2,656.83万元,占34.81%;项目支出4,974.82万元,占65.19%。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无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631.65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424.85万元,增长81.41%。主要原因是原区文化委和区旅游局合并组建为区文化旅游委,财务收支合并核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402.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351.84万元,增长82.75%。主要原因是原区文化委和区旅游局合并组建为区文化旅游委,财务收支合并核算。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13.98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616.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39.75万元,增长82.35%。主要原因是原区文化委和区旅游局合并组建为区文化旅游委,财务收支合并核算。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4万元,占0.07%。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797.13万元,占89.24%。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1.8万元,占6.72%。

(4)卫生健康支出125.60万元,占1.65%。

(5)住房保障支出178.94万元,占2.32%。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56.8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09.9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32.59万元,增长60.45%,主要原因是原区文化委和区旅游局合并组建为区文化旅游委,人员经费收支合并核算。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446.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0万元,增加0.36%,主要原因是单位合并后,公用经费支出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劳务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无年初和年末结转结余。本年收入15.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10万元,主要原因是国家、市级旅游厕所补助拨款收入。本年支出15.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10万元,主要原因是各景区旅游厕所补助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6.2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3.28万元,下降47.03%,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增加7.84万元,增长42.66%,主要原因是原区文化委和区旅游局合并组建为区文化旅游委,“三公”经费收支合并核算。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10.00万元,主要是用于参加国内外文旅推介宣传活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0万元,下降9.09%,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因公出国(境)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7.02万元,增长25.57%,主要原因是参加由市文化旅游委组织赴日韩、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地的文旅推介宣传活动。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2.60万元,主要用于车辆运行所需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90万元,下降55.79%。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79万元,增长16.56%,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单位合并后,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

公务接待费3.6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文旅项目招商引资考察、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38万元,下降63.80%。较上年支出数减0.96万元,下降20.96%,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2个团组,2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6辆;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19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95.47元,车均维护费3.6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9.0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劳务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2.87万元,下降23.83%,主要原因是单位合并后机构精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减少 ,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4.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1万元,增长80.44%。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10.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68万元,增长56.97%,主要原因是单位合并后业务工作量增多,相关部门工作会议、企业培训会议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3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29.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7.6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51.6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29.2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26.2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2.71%。主要用于向社会机构购买部门履行职责所需的各种服务。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5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352.43万元,执行数为3352.4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九龙坡文旅形象,聚集人气,打造文旅品牌及推动周边配套设施建设;二是推进一批文旅项目落地;三是文旅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安全应急进一步完善。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选取黄桷坪新年艺术节项目作为一般性项目进行公开,新年艺术节项目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该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70万元,执行数为17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通过艺术展览、互动体验、艺术集市和文艺展演等板块,为广大艺术企业(艺术工作者)搭建了艺术交流展示鉴赏销售平台。二是覆盖人群不少于100万人,为广大市民奉献一场精彩纷呈的艺术盛宴。本次活动在组织实施、活动策划方面还有进一步提高的空间,我部门在今后工作中将调动更多的资源,扩大黄桷坪新年艺术节的影响力。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8784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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